法律分析:註銷公司壹般分為,正常註銷和非正常註銷。1.正常註銷就是值通過各個部門的流程,符合法律法規的註銷。以下的幾種情形可正常註銷:公司依法宣告破產,公司營業期滿,公司合並或分立解散,公司被依法責令關閉。2.如果公司第二年不年檢就會視為自動註銷,被吊銷企業法定代表人、股東會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單,可能在3年內無法使用自己的名字再註冊公司,個人信用記錄不良將保持7年,而且要被罰款。註銷流程:1.註銷稅務:到稅務局申請註銷,這時候會清理的稅務問題,如果沒有問題,就會給壹張稅務註銷登記書。2.銀行銷戶:獲取國地稅的註銷登記書後,去銀行銷戶。3.註銷工商:拿著材料到工商局去申請工商註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第壹百八十條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壹)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並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壹百八十二條的規定予以解散。
第壹百八十三條 公司因本法第壹百八十條第(壹)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並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