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申報的個稅明細怎樣修改:
修改往期個人所得稅明細申報數據,如果軟件內保存有歷史申報數據,按下列操作步驟導入修改、重新申報(超過24個月的申報數據無法進行修改)
1、進入個人所得稅明細申報軟件“明細申報數據管理”模塊後,選擇需要重新申報的所屬月份,記住與之對應的“填表日期”,點擊左下角的“新增申報表”按鈕;
2、將“所得期間”調整為需要補報的所屬月份,然後點擊“導入”按鈕;
3、“導入類別”選擇“從往期申報表數據中導入”選項,點擊“下壹步”;
4、找到需要導入的往期申報數據所對應的“填表日期”,選中後點擊“確定”按鈕;
5、點擊“下壹步”按鈕;
6、初次使用導入功能時,先設置對應關系,將右側的“文件列頭”選擇與左側“表格列頭”的內容壹致。然後,點擊“完成”按鈕;
7、數據導入後,會出現“導入數據成功!”的提示信息。此時,可以對錯誤數據進行修改,確認無誤後點擊“向稅務機關提交”按鈕。最後,與稅務所管理員聯系將錯誤的記錄刪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壹條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範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三條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