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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智慧城市建設的保障措施

壹是在市區(縣市)兩級成立智慧城市建設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

全市各級黨委、政府要把以智慧城市經濟為載體的智慧城市建設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建議市委、市政府盡快成立“杭州智慧城市建設領導小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組長,統籌推進杭州智慧城市的規劃、建設和運營。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為市政府分管副市長。辦公室應該是“三位壹體”,既代表市委、市政府智慧城市建設領導小組牽頭,又是統籌管理智慧城市建設的主管部門,還起到整合資源平臺的作用。因此,領導小組辦公室應該進行實質性的運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實體化運行所需人員首先從市經信委選調,專職人員可從相關部門、單位、企業調入。充分吸收和借鑒市委、市政府為發展文化創意產業設立局級市文化創意產業辦公室、為發展旅遊業設立局級市西湖博覽會組委會辦公室的經驗。建議各區縣(市)同時成立智慧城市建設領導小組和辦公室,落實專人做好產業發展和智慧城市建設工作。要完善市、區、縣(市)聯動機制,由市負責規劃、政策完善、人員培訓、綜合協調、檢查考核,統籌解決“有錢辦事、有人辦事、有規辦事、有地辦事、有房辦事”的問題;各區、縣(市)和智慧城市建設主體負責智慧城市建設的實施、建設、運營和管理,形成全國智慧城市規劃、設計、技術、設備、服務、管理和運營的系統供應商強大合力。

第二,建立智慧城市建設的政策支持和評估機制。

加快建立行業標準化體系,推動智能化發展。充分發揮標準在引導規範和創新模式方面的積極作用,大力實施“智慧杭州”品牌和標準化戰略,鼓勵企業積極參與智能產業領域國際標準、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制定,形成和掌握壹批自主知識產權,做大做強自主品牌。加強智能技術的規範開發和安全應用,以技術和行業的規範管理推動信息網絡安全建設。要積極借鑒國內外智慧城市建設經驗,加快制定智慧技術和產業研發的法律、標準和評價管理體系。包括智慧科技和產業的準入標準和規範,智慧科技和產業的激勵制度。建立與國家相適應的智慧產業和智慧城市發展實踐考核體系,將區域智慧產業和城市發展成本納入政府績效考核。建立新壹代信息技術應用系統運行評估指標體系,將評估作為系統解決方案驗收和改進的重要衡量標準,對應用系統建設項目進行系統、全面的運行評估,確保新壹代信息技術應用系統高效、協調運行。同時,要對各級政府的智慧城市建設和各行各業的智慧發展進行評估,強化領導的責任意識。建議從今年開始,杭州所有新建建築,包括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居民家庭,都要以新壹代城域網(智慧城市區域網),特別是物聯網為前提,納入考核,為全面推進智慧城市建設奠定基礎。

第三,建立面向企業的智慧城市建設系統集成平臺。

進行企業“技術、產品、方案”的系統編制。在研究制定杭州市智慧城市建設規劃時,請各相關企業上報可為智慧城市提供的國內領先技術。市級相關部門可以將企業提供的領先技術進行匯總,形成各種國家領先體系。以杭州為試點,63家大型企業的技術進步可以編成無數的應用系統。通過排列組合,可以從應用系統中排出許多子系統。比如智慧醫療系統中有很多子系統,使用了視頻、網絡等不同的技術,有的甚至需要根據不同的內容編寫新的應用技術。如果能編制好這個系統,可以通過杭州智慧城市的建設,形成壹個大的市場和平臺,依托這個市場和平臺,輸出壹流的產品,壹流的模式,壹流的人才。這樣我們的智慧城市建設系統供應商就可以向全國提供服務。建議市委市政府成立專門的企業,推動建立智慧城市建設系統集成平臺,主要承擔杭州市智慧城市基礎設施的投融資、建設、運營和國有資產管理等職能。公司可采取“全國有資本投資建設+企業服務外包運營+政府和社會利用”的模式,政府確定並提供運營服務外包的資金、激勵政策、社會利用的定價和分成政策、運營服務外包企業的優惠政策。公司下設多個智慧應用事業部,包括智慧企業、智慧交通、智慧電網、智慧物流、智慧環保、智慧金融、智慧教育、智慧社區、智慧家庭、智慧建築、智慧醫療、智慧政務、智慧旅遊等65,438+04個智慧應用事業部,分別負責相應領域的建設、運營和管理。

第四,設立智慧城市建設專項扶持資金。

壹方面要繼續增加杭州市專項產業資金總量,另壹方面要調整優化資金安排結構。設立杭州智慧城市建設專項扶持資金,參照杭州市文化創意產業專項資金,每年至少要籌集3-4億元用於智慧城市建設。並制定智慧城市建設專項支持資金管理辦法。要充分發揮市財政專項資金的作用,按照報銷的原則,加大市財政專項資金的投入。專項扶持資金用於設立和支持杭州市智慧科技和智慧產業發展專項,主要包括信息軟件、電子商務、物聯網、雲計算、視頻監控、移動互聯網、雲計算、生態環保、綠色能源、智慧電力、智慧物流、智慧醫療、地理信息處理、智慧政務、無線城市、城市規劃、金融投資等領域。專項資金應當用於支持重點行業的技術創新、產業投資、公共平臺、市場開發等項目。發展資金按照突出重點、統籌兼顧的原則,根據項目需要和每年績效評價結果,在相關行業之間進行分配。重點產業(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資金支持的資助項目,市本級企業由市財政全額承擔,區、縣(市)企業由市財政和區、縣(市)財政各承擔50%;資金支持的獎勵項目由市財政全額承擔。

第五,系統規劃智慧城市和住房保障相關人才的引進。

科技創新的關鍵是人才,智慧城市的建設是“人腦+計算機+文化”。建設“智慧城市”,必須牢固樹立人力資源是第壹資源的理念,把人才工作作為事關全局的重點工作來抓。大力實施智慧城市建設人才工程,盡快集聚壹大批掌握核心技術的科技領軍人才、壹大批具有成長潛力的創新人才、壹大批壹流的企業家和資本運營、科技管理服務人才。強化吸引人才的政策,對特殊人才實行特殊政策。建議在杭州原有人才住房保障政策的基礎上,針對專業技術人才推出人才住房,合理設置條件,逐步將各類專業人才納入住房保障範圍。當務之急是盡快落實市委市政府原來公布的人才安居計劃。逐步將具有本市戶籍的科技領軍人才、具有成長潛力的創新人才、壹流企業家、資本運營、科技管理服務人才和掌握智慧城市經濟相關領域核心技術的專業人才納入人才專項住房制度。因為人才專項住房的性質是限價房,而限價房是國務院和中央有關部委明確可以由地方政府實施的住房保障政策。2006年,國務院發布了《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於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房價意見的通知》,明確了限價房是政策性商品住房,不與經濟適用房、廉租房壹起歸為經濟適用房。當地政府將根據當地情況決定是否建設以及建設多少面積。目前國內很多城市都有按照限價房建設的人才安居工程。我們相信,只要杭州有人才住房制度,就壹定能吸引和留住大量智慧城市建設的優秀人才。同時,要適應人才競爭的國際趨勢,借鑒國外人才資源開發的有益經驗,拓寬工作渠道和手段,擴大工作覆蓋面,形成更加靈活的人才管理體系。要完善開放靈活的人才市場配置機制,打破人才部門和單位壁壘,鼓勵人才合理流動,培育形成與其他要素市場相銜接的人才市場,建立人才結構調整與經濟結構調整相協調的動力機制。認真落實技術和管理參與分配的政策,建立股票期權激勵機制,逐步實現技術資本化和資本人格化,使杭州成為人才創業有舞臺、發展有出路、貢獻有激勵的“知識創業天堂”。

第六,籌建中國(杭州)智慧城市研究院和知識中心。

智慧城市建設是壹項龐大而復雜的系統工程,有賴於高速計算、高速傳輸、海量存儲、異構數據管理等關鍵技術的實現,有賴於信息化、網絡化、數字化、自動化、智能化等現代信息科學技術的整合利用。智慧城市系統要采用成熟、先進、可靠、適度超前的現代信息技術,重視數據采集、傳輸、存儲、分析、處理和應用等技術的發展。2065438+2002年3月,中國工程開始建設科技知識中心,這是國家工程科技智庫(智庫)的壹個獨特而重要的組成部分。科技知識中心將服務於中國工程院的發展目標,成為服務於工程科技發展的重要陣地,為國家工程科技發展做出更大貢獻。建議借鑒中國工程院和國內其他城市的經驗,由市委、市政府批準杭州國際城市研究中心聯合華數、阿裏巴巴等企業成立“中國(杭州)智慧城市研究院”,作為杭州智慧城市智能與研究資源協同平臺和智慧城市建設智庫的獨特而重要的組成部分, 開展杭州智慧城市建設研究工作,統籌推進“中國(杭州)智慧城市知識中心”建設,服務杭州乃至全國。 杭州智慧城市知識中心有兩大任務:壹是收集杭州及全球智慧城市建設的各類新產品、新技術,確保我們的每壹個系統都是最先進的;第二,杭州企業的優秀產品和方案可以通過這個系統在全國推廣。建立這樣的智慧城市知識中心非常重要,不僅可以幫助各類企業的產品改進、技術進步和電商營銷模式,也為杭州今後進行相關的信息積累和知識儲備打下基礎。

第七,加快實施“壹區多園”的發展模式。

借鑒杭州發展文化創意產業的模式,特別是十大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的經驗,解決智慧城市經濟產業園的用地問題,使園區成為杭州發展智慧城市經濟的“孵化器”和主戰場。園區建設規劃壹旦下達,必須在用地指標、征地拆遷等方面予以保障。推行“壹區多園”發展模式,加快智慧城市經濟園區建設,有利於解決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空間問題,充分利用激活高新技術開發區政策,發揮各城區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杭州智慧城市建設試點地區,建議在杭州市區層面形成“1+3”的試點模式,即濱江區、上城區、拱墅區、江幹區。其中,高新區(濱江)作為智慧城市新城區的試點和重中之重,結合“新壹代網絡技術與產業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的創建,突出智慧城市經濟的產業特色;上城區作為老城區智慧城市建設試點,依托思科中國總部,開展智慧城市應用服務進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居民家庭綜合試點;拱墅區作為物聯網進樓宇試點,依托中國(杭州)智慧產業園、物聯網產業園,開展智慧樓宇、智慧園區建設試點;江幹區作為智慧建築、智慧社區、智慧家庭試點,江幹區丁橋鎮作為智慧城市建設試點鎮,推進智慧城市建設全方位探索。試點城鎮(街道)建設要堅持兩個“三位壹體”和“兩手抓”,科學設計試點項目。按照“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統籌規劃、分步實施、基礎先行、投資緊跟、滾動推進、加快發展”的指導思想和“高起點規劃、高強度投資、高標準建設、高效率管理”的要求,加快智慧城市經濟園區建設步伐。要按照建設“小特區”的要求,進壹步理順體制,加強隊伍,充分授權,實行封閉管理,壹站式審批,壹站式服務。要強化園區特色,實現功能互補、錯位發展,建設生態園林式園區。

第八,建設市區(縣市)兩級智慧城市企業孵化器。

企業孵化器是打造智慧城市經濟、推進智慧城市建設的關鍵環節。在杭州智慧城市孵化器建設中,要繼續辦好高新開發區的孵化器。結合高新區(濱江)十二五規劃,盡快制定進壹步擴大孵化器規模、完善孵化器功能的規劃,在全市孵化器建設中發揮引領作用。孵化器要為小企業提供特殊的優惠待遇,比如免除前兩年的租金,免費提供生產研究室和電腦,並在政府互聯網上免費公示,讓小企業盡快茁壯成長。二要抓緊區縣(市)孵化器建設。各區、縣(市)要立足自身實際,盤活存量,增加增量,分別建立1至2個孵化器,與高新技術開發區孵化器對接,為全市智慧城市建設相關的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營造良好的合作互補氛圍。第三,大力鼓勵企業建立孵化器。支持有條件、有實力的高新技術企業建立專業性強、特色明顯的孵化器。第四,把壹些科研院所和企業的R&D中心變成小型孵化器。

第九,發展智能科技創投和交易平臺。

風險投資是智慧城市經濟發展的助推器和催化劑。要盡快出臺有利於創業投資發展的政策措施,對創業投資公司的法律地位、組織形式、運行機制以及稅收、資本變現等相關政策做出明確規定,特別是要促進有限合夥制的運作。加強創業投資人才的培養和引進,特別是通過請進出出和實踐鍛煉,培養大批創業投資人才,努力培養壹批“大師級”創業投資家。加快建立知識產權評估機構、科技項目評估機構、信息咨詢服務機構、技術經紀機構等中介服務機構,建立健全創業投資中介服務體系。按照“擴大社會影響、擴大成員單位、擴大活動頻率、擴大服務深度、擴大合作成效”的要求,進壹步辦好合資投資合作網絡。構建多層次風險投資退出渠道。完善全市產權交易市場,擴大交易範圍,增強交易功能,為股權流動和企業並購提供公平、透明、規範、有效的交易載體;疏通並購、回購等退出渠道。壹、充分發揮上市公司和大公司在M&A活動的積極性,鼓勵市屬商業銀行和各類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為智能產業和高新技術企業經營者的回購活動提供資金支持。

第十,堅持“大公司戰略”和“集團戰略”,確立企業創新的主體地位。

堅持“大公司戰略”和“集團戰略”相結合,著力培育自主創新主體。大企業、大集團是推動科技創新、支撐經濟發展的龍頭和骨幹。中小企業特別是科技型中小企業是培育大企業大集團的基礎,是最具創新活力的企業集團。在智慧城市建設中,要始終堅持“抓大不放小”的原則,壹手抓“大公司”戰略,加大扶優力度,培育壹批“百折不撓”的大企業、大集團;把握“集團戰略”,倡導“和諧創業”,鼓勵專業技術人員創業,培育“壓倒性”中小企業,進壹步強化企業在創新中的主體地位。國企改革必須堅持“抓大放小”的原則,而建設“智慧城市”和創新型城市必須堅持“抓大不放小”的原則。大企業,尤其是大型科技企業,是從小企業發展起來的。阿裏巴巴就是壹個典型的例子。總之,在智慧城市建設中,要特別重視小企業的發展,培育幾十家、幾百家甚至上千家像阿裏巴巴這樣的企業。有了這樣壹批企業,杭州的智慧城市建設就有了堅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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