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購置稅是比較常見的壹種稅,是指人們在買車要繳納的壹定稅額。為了促進汽車行業的發展,國家推出了汽車購置稅減免的政策,但是這個主要是針對新能源汽車,這個優惠政策將會持續到2023年12月31日,所以2023年還有汽車購置稅全免優惠。
為了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財政部、稅務總局、工信部聯合發布公告,明確提出將原本2022年12月31日截止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購置稅政策,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並且在2022年12月31日前列入《免征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車輛也按照公告標準免征購置稅。
這也就是說2022-2023年全面取消了新能源汽車購置稅,只要是購買符合相關標準的車型,均無需繳納任何車輛購置稅,只要向稅務總局申請辦理免稅證明,然後就可以辦理註冊登記機動車了。
2023年汽車購置稅政策要點
1、依據現有政策免征車輛購置稅將於2022年12月31日到期,此次延期壹年,至2023年12月31日。
2、並不是所有的新能源汽車都屬於免稅範圍,具體需要符合規定的條件(列入目錄)才行,大家在買車的時候,要問明白。
3、註意相關的時間節點是以購置日期為準,而購置日期的確定以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或海關關稅專用繳款書等有效憑據的開具日期為準。
4、購買新能源汽車,除了免征車輛購置稅,還有車船稅和消費稅的免征優惠,另外還有壹些諸如上路權限、拍照指標、購置補貼等方面的“特權”。
法律依據:
《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15號)
第四條 車輛購置稅實行壹車壹申報制度。
第五條 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應自購買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的,應自進口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自產、受贈、獲獎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並自用應稅車輛的,應自取得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
第六條 免稅車輛因轉讓、改變用途等原因,其免稅條件消失的,納稅人應在免稅條件消失之日起60日內到主管稅務機關重新申報納稅。
免稅車輛發生轉讓,但仍屬於免稅範圍的,受讓方應當自購買或取得車輛之日起60日內到主管稅務機關重新申報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