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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司是什麽 六部是什麽

三司:通常是指代明朝地方設置的都司(都指揮司)、布政司(承宣布政使司)、按察司(提刑按察使司),分主軍事、民政、司法,合稱三司。

1.指三公,即太尉(大司馬)、司徒、司空。

《後漢書·順帝紀》:“今刺史、二千石之選,歸任三司。” 李賢註:“三司,三公也,即太尉、司空、司徒也。”

晉 陶潛《晉故征西大將軍長史孟府君傳》:“ 淵明從父太常夔(陶夔)嘗問耽:‘君若在,當已作公不?’答雲:‘此本三司人。’”

唐 張說《和麗妃神道碑銘》:“故坐而論教,則位比三司;動而具贍,則儀型六列者矣。”。

2. 唐代以禦史大夫、中書、門下為三司,主理刑獄。自永禪以後,武則天當政,以尚書刑部、禦史臺、大理寺雜按,謂之‘三司’。

《新唐書·百官誌三》:“凡冤而無告者,三司詰之。三司,謂禦史大夫、中書、門下也。”

《新唐書·刑法誌》:“自永禪以後,武氏已得誌,而刑濫矣。當時大獄,以尚書刑部、禦史臺、大理寺雜按,謂之‘三司’。”

3. 唐、宋以鹽鐵、度支、戶部為三司,主理財賦。

《資治通鑒·唐昭宣帝天佑三年》:“[三月]戊寅,以朱全忠為鹽鐵、度支、戶部三司都制置使。三司之名始於此。”

《續通誌·職官四》:“三司起於唐末,五代特重其職,至宋而專掌財賦,皆以重臣領之。”

4. 宋代於廣州 、明州 、杭州置市舶司,主對外貿易,合稱三司。

《宋史·食貨誌下八》:“[熙寧]九年, 集賢殿修撰程師孟請罷杭、明州市舶,諸舶皆隸廣州壹司。令師孟與三司詳議之。”

範文瀾、蔡美彪等《中國通史》第四編第二章第二節:“九七壹年, 太宗滅南漢 ,即在廣州設置市舶司。以後又在杭州 、 明州置市舶司,與廣州合稱‘三司’,是北宋主要的對外貿易港。”

5. 金代以戶部之勸農、鹽鐵、度支為三司,貞佑時廢。

6. 明代各省設都司(都指揮司)、布政司(承宣布政使司)、按察司(提刑按察使司),分主軍事、民政、司法,合稱三司。

《明史·職官誌壹》:“外設都、布、按三司,分隸兵刑錢谷,其考核則聽於府部。”

7. 清末以各省之布政使司(或民政使司)、按察使司(或提法使司)、提學使司合稱三司。

朱元璋建立明朝後,在中央廢丞相,六部長官直接聽命於皇帝。在地方,廢除元朝的行省,設布政司、按察司、都司,分別掌管民政、財政、刑獄和軍事。

六部

六部,特指明清中央行政機構中直接對皇帝負責的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及工部。

漢光武帝劉秀在尚書臺設三公、吏部曹、民曹、客曹、二千石曹、中都官曹等六曹尚書,為六部前身。

西晉時,有吏部、殿中、五兵、田曹、度支、左民六曹,屬尚書省。

南北朝亦有六部,然名稱因王朝而異。

隋初六部名為吏部、禮部、兵部、度支、都官及工部。

至唐代改度支為戶部,改都官為刑部,遂成吏、戶、禮、兵、刑、工六部,統於尚書省。

宋代因之。元代改統於中書省。

明代廢中書省,六部乃直接對皇帝負責,成為主管全國行政事務的最高機構。各部置尚書壹人,總管本部政務,下有左右侍郎各壹人,為尚書之副。

清代於天聰五年(1631)仿明制設六部。初以貝勒(親王、郡王)分別總理各部部務;各設滿洲、蒙古及漢承政、參政、啟心郎、額哲庫等官。順治元年(1644),停貝勒總理部務;並改承政為尚書,參政為侍郎,理事官為郎中,副理事官為員外郎,額哲庫為主事;啟心郎未改,至順治十五年裁。雍正元年(1723)以後常以大學士兼管各部,尚書以下各官時有增減。據光緒朝《大清會典》及《歷代職官表》記載,清代各部職官設有:尚書(從壹品)、左右侍郎(正二品)、郎中(正五品)、員外郎(從五品)、主事(正六品)以及堂主事、司務、筆帖式、七品小京官等。六部職掌,明清略同,各部下轄諸司及官屬,則有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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