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壹)、原固定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養老保險實際繳費年限累計不滿十年壹次性補繳滿十年
1填寫壹式三份《廈門市原固定工參保人員壹次性繳交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保障卡原件及復印件、《基本養老保險手冊》或《廈門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對帳單》,至稽核科35號窗口確認實際繳費年限、核算補繳月數及補繳金額2.持《申請表》、職工本人檔案、身份證、社會保障卡、基本養老保險手冊或《廈門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對帳單》等相關材料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養老處審核3、持審核後的《申請表》及相關材料至稽核科35號窗口打印補繳單據《廈門市社會保險費政策性繳費個人核定通知單》至地方稅務局繳費地稅繳費時間:每月6日—20日)
4、持地稅的《稅收通用繳款書》(需加蓋受理銀行的業務章)及辦理退休的相關材料,於當月15日前返回市社保養老科或所管轄的區社保相關部門辦理退休手續。
(二)、非原固定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2000年6月30日以前參加我市基本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滿十年壹次性補足十五年:
1、填寫壹式三份《廈門市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不足繳費年限補繳申請表》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保障卡原件及復印件、《基本養老保險手冊》或《廈門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對帳單》,至稽核科35號窗口核算補繳月數、補繳金額2、持《申請表》及相關材料至稽核科審批3、至稽核科35號窗口打印補繳單據《廈門市社會保險費政策性繳費個人核定通知單》至地方稅務局繳費地稅繳費時間:每月6日—20日)
4、持地稅的《稅收通用繳款書》(需加蓋受理銀行的業務章)及辦理退休的相關材料,於當月15日前返回市社保養老科或所管轄的區社保相關部門辦理退休手續。
(三)農場人員養老退休不足年限補繳
1、填寫壹式三份《廈門市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不足繳費年限補繳申請表》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社會保障卡原件和復印件、《基本養老保險手冊》或《廈門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對帳單》,至稽核科35號窗口核算需補繳金額(繳費基數為上壹年度最低社會平均工資,繳費費率為22%)2、持《申請表》及相關材料至稽核科審批3、至稽核科35號窗口打印補繳單據《廈門市社會保險費政策性繳費個人核定通知單》至地方稅務局繳費地稅繳費時間:每月6日—20日)
4、持地稅的《稅收通用繳款書》(需加蓋受理銀行的業務章)及辦理退休的相關材料,於當月15日前返回市社保養老科或所管轄的區社保相關部門辦理退休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