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招考簡章》規定的面試人數與計劃招錄人數的比例,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各職位的面試人選,並在考試報名專題網站上公布。
筆試合格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之比低於規定面試比例的職位,將面向社會進行調劑。調劑在公考內容相同的職位之間進行(即考生答同類卷),調劑公告和職位通過考試專題網站發布。
招聘機構負責面試的實施。詳見招錄機關在本部門網站和考試專題網站發布的面試公告。面試時,應聘者須提供身份證原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工作證等。)、學校或單位蓋章的報名推薦表、報名表等材料。
凡相關材料主要信息不真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招錄機關有權取消考生參加面試的資格。報名推薦表、報名表等材料可從考試網站下載打印。
有些招聘機構會在面試階段組織專業能力測試。職業能力測試的設置、測試內容、分值比例見招聘機構發布的招聘簡章或面試公告。
公務員績效的計算方法
8個非通用語言崗位,筆試成績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外語水平測驗(考試成績均按百分制折算,下同)各占25%、25%、50%的比例合成。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派出機構在中國境內的職位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派出機構的職位,筆試成績分別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專業科目筆試成績的25%、25%、50%的比例合成。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筆試成績分別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專業科目筆試成績的40%、30%、30%的比例合成。其他職位,筆試成績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和申論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