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山東省地方稅務局的主要職責

山東省地方稅務局的主要職責

(壹)起草稅收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監督、檢查國家稅收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對執行過程中的壹般性稅收政策和征收管理問題按管理權限進行解釋,事後向省財政廳備案。

(二)負責全省地方稅收、有關基金和規費的征收管理工作。

(三)參與研究全省的宏觀經濟政策,從稅收方面提出經濟調控的建議。

(四)制定全省地方稅收征收管理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地方稅收征收管理體制改革;負責全省地方稅務系統的行政執法檢查工作。

(五)負責全省地方稅收稅源管理,加強地方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編制全省地方稅收規劃和年度計劃。

(六)制定納稅服務體系建設規劃、納稅服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規範納稅行為。

(七)制定地方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制度並組織實施,強化稅收信息數據管理和應用。

(八)管理全省地方稅務系統的國際稅收和稅收方面的對外交流工作。

(九)指導全省地方稅務系統的稽查工作和反避稅工作,負責重點稅源和省級地方稅收收入的檢查以及重大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

(十)對全省地方稅務系統實行垂直管理;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管理設區的市地方稅務局領導幹部;按照有關規定,管理本系統的人事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管理本系統的機構編制;管理本系統財務經費、國有資產、裝備等工作;負責本系統教育培訓、思想政治工作和隊伍建設。

(十壹)承辦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 上一篇:如何做好督辦工作
  • 下一篇:上個月銷售增值稅發票錯了怎麽辦?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