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6日,樓陽生書記實地調研提出,將珠聯大廈資產整體移交山西省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改造為省級人才公寓和創新工場,並進行管理運營。“人才公寓”與“創新工場”並行推進建設,其中,東塔為省級人才公寓,掛“梧桐公寓”牌子,西塔掛“創新工場”牌子。
樓陽生書記指出,人才公寓改造原則上不做大的改動,以減少資源浪費,既盤活資產也減少不必要的開支,要充分考慮運營和可持續發展,並把建設省級人才公寓作為示範,不在多大規模,而在於體現山西對人才的重視和渴求,做好這件事情具有戰略意義。
《中華人民***和國城鄉規劃法》第三條城市和鎮應當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規劃和鎮規劃。城市、鎮規劃區內的建設活動應當符合規劃要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本地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實可行的原則,確定應當制定鄉規劃、村莊規劃的區域。在確定區域內的鄉、村莊,應當依照本法制定規劃,規劃區內的鄉、村莊建設應當符合規劃要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勵、指導前款規定以外的區域的鄉、村莊制定和實施鄉規劃、村莊規劃。
第四條制定和實施城鄉規劃,應當遵循城鄉統籌、合理布局、節約土地、集約發展和先規劃後建設的原則,改善生態環境,促進資源、能源節約和綜合利用,保護耕地等自然資源和歷史文化遺產,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傳統風貌,防止汙染和其他公害,並符合區域人口發展、國防建設、防災減災和公***衛生、公***安全的需要。在規劃區內進行建設活動,應當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資源和環境保護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在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中合理確定城市、鎮的發展規模、步驟和建設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