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工業按產品銷售收入的千分之二;
(二)商業按商品零售額的千分之二征收;商業批發按批發成交額的千分之壹收取;
(三)餐飲服務、修理更換、交通運輸、文化娛樂、公用事業等。,按營業收入的千分之二;
(4)對外貿易按出口營業額的0.2%征收;
(五)“三來壹補”按勞動報酬收入額的千分之二征收;
(六)建築安裝、房地產開發、土地出讓按營業收入的千分之二征收;
(七)銀行和金融機構按營業稅營業額,人民保險按保險費收入額的千分之二征收;
(八)其他行業按營業額的千分之二。第四條* * *基金的募集期:按季度或按月。季度征收應當在季度終了前十五天申報繳納;按月征收的,應當在次月10日前申報繳納。是按季度征收還是按月征收,由市科技局決定。第五條* * *基金執行時間從1993 5月1(經營時間)開始,個體工商戶從1994 6月1開始。第六條* * *經濟基金委托稅務部門代收並統壹使用市保險局印制的專用繳款書,然後交由社會保險局專項用於社會養老保險。第七條企業、單位繳納的××基金,列入非經營性“勞動保險”支出,允許在征收所得稅前列支。第八條執收單位有權檢查執收單位的財務、會計及其他相關資料,執收人必須如實報告和提供相關資料,不得拒絕和隱瞞。第九條繳費單位必須按照本辦法的規定繳納* * *經濟基金。繳費人逾期不繳納基金的,從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所欠款額0.5%的滯納金。對拒不繳納的,由代收單位開具代扣通知書,通知開戶銀行從其賬戶中扣收入庫,或申請當地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第十條企業或單位無力支付職工標準工資(或市區社會最低工資),或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確有困難按時繳納* *救助基金,需要延期繳納* *救助基金的,由企業或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填寫延期繳納申請表,報市稅務局備案。第十壹條稅務機關可以從負責征收的基金中提取3%的征收費用。第十二條本辦法由稅務機關負責解釋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