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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頭市地方稅務局的內設機構

汕頭市地方稅務局設10個職能科(室): 地址位於汕頭市澄海區德政路,郵政編碼:515041,區局辦公室電話

(壹)區局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稅收工作的方針政策、各項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制定地方各稅、費在本區的具體征收管理實施辦法。

2.負責地方各稅、教育費附加、社會保險費、文化事業建設費和省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規費的征收管理工作。

3.貫徹執行征收管理制度並檢查監督制度的落實。

4.負責稅務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工作。

5.檢查監督地方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6. 組織稅收政策法規宣傳和理論研究。

7. 負責地方稅務系統的稅收計劃、會計、統計和票證管理工作。

8.按照授權或權限管理地方稅務系統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和經費。

9.負責地方稅務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以及教育培訓工作。

10.承辦上級地方稅務機關和同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汕頭市澄海區地方稅務局設5個職能股(室):

1.辦公室

負責處理、協調局機關日常政務和檔案、信訪、保密、機關財務、督辦等工作;起草和審核有關文件、報告、文電及其他綜合性材料;組織局機關會議、稅法宣傳、稅收調查研究、本區地方稅務系統的辦公自動化工作;制定局機關內部綜合性規章制度;指導本區稅務學術團體的日常工作;負責本區地方稅務系統的經費、財務、裝備和固定資產的管理、檢查工作;監督執行系統財務制度,審核匯編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預、決算;辦理經費的劃撥。

2. 稅政股

負責地方各稅種(包括涉外地方稅收)和教育費附加、社會保險費、文化事業建設費等規費的征收管理工作;對地方各稅、費在執行中的政策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擬定地方各稅、費在征收管理中的具體實施辦法;負責地方各稅、費政策執行情況的檢查;負責地方各稅種具體稅政問題的調查研究工作。

3. 征收管理股

負責監督、檢查和處理本區地方稅務機關執行稅收征管法律、法規、規章中的有關事項;制定本局綜合性地方稅收征管規定及制度;組織地方稅收征管質量檢查、考核;負責稅收執法檢查和稅收法制工作;負責稅務登記管理;負責發票管理;負責稅源監控;組織、協調納稅評估工作;負責稅收計劃、會計、統計和稅收票證管理工作;負責本局計算機信息系統的運行管理和維護。

4. 人事教育股

按管理權限,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和基層稅務分局的人事管理、外事管理、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本區地方稅務系統基層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制定全區地方稅務系統幹部教育規劃,組織幹部學歷教育和崗位培訓工作;負責黨務及指導工、青、婦工作。

5. 監察室(與紀檢組合署辦公)

負責執法教育和廉政教育;受理檢舉、控告和申訴地方稅務人員行政違紀和違法案件,負責本級機關並指導下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按幹部管理權限承辦幹部離任審計工作;負責組織本級機關和下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 稽查局(副科級)

負責偷稅、逃避追繳欠稅、騙稅、抗稅案件的查處以及稅收專項檢查。規範設置4個正股級職能股(室)。

(1)辦公室(與選案股合署辦公)。負責局文秘、檔案、保密、財務、行政後勤、稅務檢查證管理、思想政治、廉政教育和業務培訓工作;貫徹實施稽查工作報告制度;協助局領導做好內部協調及外部聯系工作;負責制定稅收專項檢查計劃和稽查計劃;負責確定稅務稽查對象;負責本局稅務違法案件舉報管理和統計分析。

(2)稽查股。負責所轄範圍內偷稅、逃避追繳欠稅、騙稅、抗稅案件的檢查,協助有關部門查辦涉稅刑事案件。

(3)審理股。負責審理本局查處的各類稅務違法案件的審理;組織對大案要案的集體審理;制作有關稅務稽查文書;

(4)執行股。負責本級查處案件有關稅務稽查文書的送達工作;負責稅款、滯納金、罰款等的追繳入庫及統計工作;負責將涉稅刑事案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負責執行稅務行政強制措施;負責向法院提出稅務司法強制執行的申請。

根據新征管模式的要求,下設6個稅務分局,副科級,名稱規範為:汕頭市澄海區地方稅務局XX(地名)稅務分局。

(1)城區稅務分局

負責廣益街道範圍內地方稅納稅人稅務登記以及應納地方稅、費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

(2)澄華稅務分局

負責澄華街道、上華鎮範圍內地方稅納稅人稅務登記以及應納地方稅、費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

(3)東裏稅務分局

負責東裏、鹽鴻、蓮華鎮範圍內地方稅納稅人稅務登記以及應納地方稅、費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

(4)蓮下稅務分局

負責蓮下、隆都鎮範圍內地方稅納稅人稅務登記以及應納地方稅、費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

(5)溪南稅務分局

負責溪南、蓮上鎮範圍內地方稅納稅人稅務登記以及應納地方稅、費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

(6)開發區稅務分局

負責鳳翔街道、萊蕪經濟開發區範圍內地方稅納稅人稅務登記以及應納地方稅、費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 地址位於汕頭市潮陽區新華西路,郵政編碼:515041,區局辦公室電話

(壹)區局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稅收工作的方針政策、各項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制定地方各稅、費在本區的具體征收管理實施辦法。

2.負責地方各稅、教育費附加、社會保險費、文化事業建設費和省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規費的征收管理工作。

3.貫徹執行征收管理制度並檢查監督制度的落實。

4.負責稅務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工作。

5.檢查監督地方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6. 組織稅收政策法規宣傳和理論研究。

7. 負責地方稅務系統的稅收計劃、會計、統計和票證管理工作。

8.按照授權或權限管理地方稅務系統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和經費。

9.負責地方稅務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以及教育培訓工作。

10.承辦上級地方稅務機關和同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汕頭市潮陽區地方稅務局設5個職能股(室):

1.辦公室

負責處理、協調局機關日常政務和檔案、信訪、保密、機關財務、督辦等工作;起草和審核有關文件、報告、文電及其他綜合性材料;組織局機關會議、稅法宣傳、稅收調查研究、本區地方稅務系統的辦公自動化工作;制定局機關內部綜合性規章制度;指導本區稅務學術團體的日常工作;負責本區地方稅務系統的經費、財務、裝備和固定資產的管理、檢查工作;監督執行系統財務制度,審核匯編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預、決算;辦理經費的劃撥。

2. 稅政股

負責地方各稅種(包括涉外地方稅收)和教育費附加、社會保險費、文化事業建設費等規費的征收管理工作;對地方各稅、費在執行中的政策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擬定地方各稅、費在征收管理中的具體實施辦法;負責地方各稅、費政策執行情況的檢查;負責地方各稅種具體稅政問題的調查研究工作。

3. 征收管理股

負責監督、檢查和處理本區地方稅務機關執行稅收征管法律、法規、規章中的有關事項;制定本局綜合性地方稅收征管規定及制度;組織地方稅收征管質量檢查、考核;負責稅收執法檢查和稅收法制工作;負責稅務登記管理;負責發票管理;負責稅源監控;組織、協調納稅評估工作;負責稅收計劃、會計、統計和稅收票證管理工作;負責本局計算機信息系統的運行管理和維護。

4. 人事教育股

按管理權限,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和基層稅務分局的人事管理、外事管理、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本區地方稅務系統基層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制定全區地方稅務系統幹部教育規劃,組織幹部學歷教育和崗位培訓工作;負責黨務及指導工、青、婦工作。

5. 監察室(與紀檢組合署辦公)

負責執法教育和廉政教育;受理檢舉、控告和申訴地方稅務人員行政違紀和違法案件,負責本級機關並指導下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按幹部管理權限承辦幹部離任審計工作;負責組織本級機關和下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 稽查局(副科級)

負責偷稅、逃避追繳欠稅、騙稅、抗稅案件的查處以及稅收專項檢查。規範設置4個正股級職能股(室)。

(1)辦公室(與選案股合署辦公)。負責局文秘、檔案、保密、財務、行政後勤、稅務檢查證管理、思想政治、廉政教育和業務培訓工作;貫徹實施稽查工作報告制度;協助局領導做好內部協調及外部聯系工作;負責制定稅收專項檢查計劃和稽查計劃;負責確定稅務稽查對象;負責本局稅務違法案件舉報管理和統計分析。

(2)稽查股。負責所轄範圍內偷稅、逃避追繳欠稅、騙稅、抗稅案件的檢查,協助有關部門查辦涉稅刑事案件。

(3)審理股。負責審理本局查處的各類稅務違法案件的審理;組織對大案要案的集體審理;制作有關稅務稽查文書;

(4)執行股。負責本級查處案件有關稅務稽查文書的送達工作;負責稅款、滯納金、罰款等的追繳入庫及統計工作;負責將涉稅刑事案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負責執行稅務行政強制措施;負責向法院提出稅務司法強制執行的申請。

根據新征管模式的要求,下設8個稅務分局,副科級,名稱規範為:汕頭市潮陽區地方稅務局XX(地名)稅務分局。

(1)城區稅務分局

負責轄區範圍內地方稅納稅人稅務登記以及應納地方稅、費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

(2)關埠稅務分局

負責金竈、關埠鎮範圍內地方稅納稅人稅務登記以及應納地方稅、費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

(3)文光稅務分局

負責文光、城南、棉北街道範圍內地方稅納稅人稅務登記以及應納地方稅、費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

(4)谷饒稅務分局

負責谷饒鎮範圍內地方稅納稅人稅務登記以及應納地方稅、費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

(5)貴嶼稅務分局

負責貴嶼、銅盂鎮範圍內地方稅納稅人稅務登記以及應納地方稅、費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

(6)和平稅務分局

負責和平鎮、金浦街道範圍內地方稅納稅人稅務登記以及應納地方稅、費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

(7)西臚稅務分局

負責河溪、西臚鎮範圍內地方稅納稅人稅務登記以及應納地方稅、費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

(8)海門稅務分局

負責海門鎮範圍內地方稅納稅人稅務登記以及應納地方稅、費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 地址位於汕頭市潮南區峽山街道金光南路中段,郵政編碼:515144,區局辦公室電話:0754—87918068。

(壹)區局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稅收工作的方針政策、各項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制定地方各稅、費在本區的具體征收管理實施辦法。

2.負責地方各稅、教育費附加、社會保險費、文化事業建設費和省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規費的征收管理工作。

3.貫徹執行征收管理制度並檢查監督制度的落實。

4.負責稅務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工作。

5.檢查監督地方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6. 組織稅收政策法規宣傳和理論研究。

7. 負責地方稅務系統的稅收計劃、會計、統計和票證管理工作。

8.按照授權或權限管理地方稅務系統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和經費。

9.負責地方稅務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以及教育培訓工作。

10.承辦上級地方稅務機關和同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汕頭市潮南區地方稅務局設5個職能股(室):

1.辦公室

負責處理、協調局機關日常政務和檔案、信訪、保密、機關財務、督辦等工作;起草和審核有關文件、報告、文電及其他綜合性材料;組織局機關會議、稅法宣傳、稅收調查研究、本區地方稅務系統的辦公自動化工作;制定局機關內部綜合性規章制度;指導本區稅務學術團體的日常工作;負責本區地方稅務系統的經費、財務、裝備和固定資產的管理、檢查工作;監督執行系統財務制度,審核匯編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預、決算;辦理經費的劃撥。

2. 稅政股

負責地方各稅種(包括涉外地方稅收)和教育費附加、社會保險費、文化事業建設費等規費的征收管理工作;對地方各稅、費在執行中的政策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擬定地方各稅、費在征收管理中的具體實施辦法;負責地方各稅、費政策執行情況的檢查;負責地方各稅種具體稅政問題的調查研究工作。

3. 征收管理股

負責監督、檢查和處理本區地方稅務機關執行稅收征管法律、法規、規章中的有關事項;制定本局綜合性地方稅收征管規定及制度;組織地方稅收征管質量檢查、考核;負責稅收執法檢查和稅收法制工作;負責稅務登記管理;負責發票管理;負責稅源監控;組織、協調納稅評估工作;負責稅收計劃、會計、統計和稅收票證管理工作;負責本局計算機信息系統的運行管理和維護。

4. 人事教育股

按管理權限,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和基層稅務分局的人事管理、外事管理、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本區地方稅務系統基層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制定全區地方稅務系統幹部教育規劃,組織幹部學歷教育和崗位培訓工作;負責黨務及指導工、青、婦工作。

5. 監察室(與紀檢組合署辦公)

負責執法教育和廉政教育;受理檢舉、控告和申訴地方稅務人員行政違紀和違法案件,負責本級機關並指導下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按幹部管理權限承辦幹部離任審計工作;負責組織本級機關和下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 稽查局(副科級)

負責偷稅、逃避追繳欠稅、騙稅、抗稅案件的查處以及稅收專項檢查。規範設置4個正股級職能股(室)。

(1)辦公室(與選案股合署辦公)。負責局文秘、檔案、保密、財務、行政後勤、稅務檢查證管理、思想政治、廉政教育和業務培訓工作;貫徹實施稽查工作報告制度;協助局領導做好內部協調及外部聯系工作;負責制定稅收專項檢查計劃和稽查計劃;負責確定稅務稽查對象;負責本局稅務違法案件舉報管理和統計分析。

(2)稽查股。負責所轄範圍內偷稅、逃避追繳欠稅、騙稅、抗稅案件的檢查,協助有關部門查辦涉稅刑事案件。

(3)審理股。負責審理本局查處的各類稅務違法案件的審理;組織對大案要案的集體審理;制作有關稅務稽查文書;

(4)執行股。負責本級查處案件有關稅務稽查文書的送達工作;負責稅款、滯納金、罰款等的追繳入庫及統計工作;負責將涉稅刑事案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負責執行稅務行政強制措施;負責向法院提出稅務司法強制執行的申請。

根據新征管模式的要求,下設7個稅務分局,副科級,名稱規範為:汕頭市潮陽區地方稅務局XX(地名)稅務分局。

(1)城區稅務分局

負責峽山街道範圍內地方稅納稅人稅務登記以及應納地方稅、費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

(2)陳店稅務分局

負責陳店、仙城鎮範圍內地方稅納稅人稅務登記以及應納地方稅、費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

(3)兩英稅務分局

負責兩英、雷嶺、紅場鎮範圍內地方稅納稅人稅務登記以及應納地方稅、費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

(4)隴田稅務分局

負責隴田、井都鎮範圍內地方稅納稅人稅務登記以及應納地方稅、費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

(5)司馬浦稅務分局

負責司馬浦鎮範圍內地方稅納稅人稅務登記以及應納地方稅、費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

(6)臚崗稅務分局

負責臚崗鎮範圍內地方稅納稅人稅務登記以及應納地方稅、費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

(7)成田稅務分局

負責成田鎮範圍內地方稅納稅人稅務登記以及應納地方稅、費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 地址位於汕頭市南澳縣後宅鎮隆澳大街,郵政編碼:515900,區局辦公室電話

(壹)縣局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稅收工作的方針政策、各項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制定地方各稅、費在本縣的具體征收管理實施辦法。

2.負責地方各稅、教育費附加、社會保險費、文化事業建設費和省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規費的征收管理工作。

3.貫徹執行征收管理制度並檢查監督制度的落實。

4.負責稅務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工作。

5.檢查監督地方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6. 組織稅收政策法規宣傳和理論研究。

7. 負責地方稅務系統的稅收計劃、會計、統計和票證管理工作。

8.按照授權或權限管理地方稅務系統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和經費。

9.負責地方稅務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以及教育培訓工作。

10.承辦上級地方稅務機關和同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南澳縣地方稅務局設5個職能股(室):

1.辦公室

負責處理、協調局機關日常政務和檔案、信訪、保密、機關財務、督辦等工作;起草和審核有關文件、報告、文電及其他綜合性材料;組織局機關會議、稅法宣傳、稅收調查研究、本縣地方稅務系統的辦公自動化工作;制定局機關內部綜合性規章制度;指導本縣稅務學術團體的日常工作;負責本縣地方稅務系統的經費、財務、裝備和固定資產的管理、檢查工作;監督執行系統財務制度,審核匯編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預、決算;辦理經費的劃撥。

2. 稅政股

負責地方各稅種(包括涉外地方稅收)和教育費附加、社會保險費、文化事業建設費等規費的征收管理工作;對地方各稅、費在執行中的政策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擬定地方各稅、費在征收管理中的具體實施辦法;負責地方各稅、費政策執行情況的檢查;負責地方各稅種具體稅政問題的調查研究工作。

3. 征收管理股

負責監督、檢查和處理本縣地方稅務機關執行稅收征管法律、法規、規章中的有關事項;制定本局綜合性地方稅收征管規定及制度;組織地方稅收征管質量檢查、考核;負責稅收執法檢查和稅收法制工作;負責稅務登記管理;負責發票管理;負責稅源監控;組織、協調納稅評估工作;負責稅收計劃、會計、統計和稅收票證管理工作;負責本局計算機信息系統的運行管理和維護。

4. 人事教育股

按管理權限,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和基層稅務分局的人事管理、外事管理、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本縣地方稅務系統基層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制定本縣地方稅務系統幹部教育規劃,組織幹部學歷教育和崗位培訓工作;負責黨務及指導工、青、婦工作。

5. 監察室(與紀檢組合署辦公)

負責執法教育和廉政教育;受理檢舉、控告和申訴地方稅務人員行政違紀和違法案件,負責本級機關並指導下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按幹部管理權限承辦幹部離任審計工作;負責組織本級機關和下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

(三)事業單位

納稅人服務中心:負責為地方稅納稅人公告稅收信息、提供納稅咨詢和稅收政策法規宣傳工作,受理納稅人有關地方稅務投訴及舉報。

(四)直屬行政單位

稽查局(副科級)

負責偷稅、逃避追繳欠稅、騙稅、抗稅案件的查處以及稅收專項檢查。規範設置4個正股級職能股(室)。

(1)辦公室(與選案股合署辦公)。負責局文秘、檔案、保密、財務、行政後勤、稅務檢查證管理、思想政治、廉政教育和業務培訓工作;貫徹實施稽查工作報告制度;協助局領導做好內部協調及外部聯系工作;負責制定稅收專項檢查計劃和稽查計劃;負責確定稅務稽查對象;負責本局稅務違法案件舉報管理和統計分析。

(2)稽查股。負責所轄範圍內偷稅、逃避追繳欠稅、騙稅、抗稅案件的檢查,協助有關部門查辦涉稅刑事案件。

(3)審理股。負責審理本局查處的各類稅務違法案件的審理;組織對大案要案的集體審理;制作有關稅務稽查文書;

(4)執行股。負責本級查處案件有關稅務稽查文書的送達工作;負責稅款、滯納金、罰款等的追繳入庫及統計工作;負責將涉稅刑事案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負責執行稅務行政強制措施;負責向法院提出稅務司法強制執行的申請。

根據新征管模式的要求,下設2個稅務分局,副科級,名稱規範為:南澳縣地方稅務局XX(地名)稅務分局。

(1)城區稅務分局

負責後宅鎮範圍內地方稅納稅人稅務登記以及應納地方稅、費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

(2)雲深稅務分局

負責雲澳、深澳鎮範圍內地方稅納稅人稅務登記以及應納地方稅、費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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