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和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相關政策,自2019年起,納稅人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可以扣除贍養婆婆的費用,在辦理納稅申報時享受專項附加扣除。贍養婆婆支出是指納稅人為婆婆支付的基本生活費、醫療費、護理費等費用。贍養婆婆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為每年24000元,平均每月扣除2000元。需要註意的是,如果多個納稅人供養同壹個丈母娘,每個納稅人享有24000元的扣除額,但不能超過丈母娘的實際支出。另外,如果婆婆已經享受了其他專項附加扣除,比如子女教育、住房貸款利息等。,贍養婆婆專項附加扣除也會相應扣除。
贍養婆婆有什麽要求?贍養婆婆的資格主要包括兩個方面:壹是婆婆必須60歲以上,無子女或子女長期患病等特殊情況除外;第二,丈母娘和納稅人之間需要有直接的血緣關系。此外,丈母娘的戶籍可能與納稅人不在同壹地區,但需要能夠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贍養婆婆專項附加扣除為納稅人提供了壹定的稅收優惠,可以減輕納稅人的經濟負擔。對於納稅人來說,要認真了解政策規定,及時申報享受專項附加扣除。對於稅務機關來說,也要做好相關政策的解釋和宣傳工作,確保納稅人能夠充分了解和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八條納稅人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扣除支出和捐贈。扣除項目、標準和程序由國務院財政部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