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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稅目是什麽意思

商品稅目是什麽意思:增值稅中的商品稅目亦稱“課稅品目”或“征稅品目”,即征稅對象的具體內容,是在稅法中對征稅對象分類規定的具體的征稅品種和項目。商品稅目在稅法中按照壹定的標準和範圍對課稅對象進行劃分從而確定的具體征稅品種或項目,是壹個稅種課征制度組成的壹個要素。

稅務機關是發票的主管機關,負責發票印制、領購、開具、取得、保管、繳銷的管理和監督。單位、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經營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應當按照規定開具、使用、取得發票。發票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對未按照規定辦理稅務登記的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以及臨時從事經營的納稅人,由稅務機關核定其應納稅額,責令繳納不繳納的,稅務機關可以扣押其價值相當於應納稅款的商品、貨物。扣押後繳納應納稅款的,稅務機關必須立即解除扣押,並歸還所扣押的商品、貨物扣押後仍不繳納應納稅款的,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準,依法拍賣或者變賣所扣押的商品、貨物,以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抵繳稅款。

稅務機關有根據認為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有逃避納稅義務行為的,可以在規定的納稅期之前,責令限期繳納應納稅款在限期內發現納稅人有明顯的轉移、隱匿其應納稅的商品、貨物以及其他財產或者應納稅的收入的跡象的,稅務機關可以責成納稅人提供納稅擔保。如果納稅人不能提供納稅擔保,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準,稅務機關可以采取下列稅收保全措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九條 納稅人在限期內已繳納稅款,稅務機關未立即解除稅收保全措施,使納稅人的合法利益遭受損失的,稅務機關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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