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建築面積稅:按房屋建築面積的3 ‰繳納;
2.土地使用稅:土地使用年限的0.3‰;
3.車位使用稅:按照車位使用年限的千分之三繳納;
4.商鋪契稅:按商鋪面積的0.3 ‰繳納;
5.室內公共服務設施稅:按照室內公共服務設施建築面積的千分之三繳納;
6.其他稅收:
商鋪契稅:是指房地產交易中銷售商業房產的相關稅費。按商鋪性質可分為新開發商鋪(開發商開發銷售的商業地產)和二手商鋪。按稅負可分為買方稅和賣方稅;按稅費性質,可分為交易稅和交易費。
契稅的征稅對象是在中國境內轉讓的土地和房屋的所有權。具體來說,它包括以下三項內容:
1,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由承辦人承擔。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國家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國家在壹定期限內將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給土地使用者的行為。
2、土地使用權轉讓,除考慮土地增值稅外,其他由承辦者繳納契稅。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出售、贈與、交換或者其他方式將土地使用權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行為。土地使用權流轉不包括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3.房屋買賣:即出賣人以貨幣方式將房屋所有權轉移給買受人的交易行為。
綜上所述,買商鋪的話,按照3%的契稅繳納。除了契稅,妳還可以繳納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三條
契稅稅率3-5%。
契稅的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幅度內,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並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第四條
契稅的計稅依據:
(壹)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土地使用權出售和房屋買賣均為成交價格;
(二)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由稅務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銷售的市場價格核定;
(三)土地使用權和房屋的交換,是交換的土地使用權與房屋價格的差額。
前款交易價格明顯低於市場價格且無正當理由的,或者土地使用權與交換房屋價格的差額明顯不合理且無正當理由的,征收機關應當參照市場價格進行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