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折扣和現金折扣的區別
第壹,目的不同。現金折扣是為鼓勵客戶提前付款而給予的債務扣除;商業折扣是為促進銷售而給予的價格扣除。
第二,發生折扣的時間不同。現金折扣在商品銷售後發生,企業在確認銷售收入時不能確定相關的現金折扣,銷售後現金折扣是否發生應視買方的付款情況而定;而商業折扣在銷售時即已發生,企業銷售實現時,只要按扣除商業折扣後的凈額確認銷售收入即可,不需作賬務處理。
綜上所述,商業折扣的增值稅,按照折扣後的價格進行計算。具體來說,企業在銷售時如果有商業折扣,商業折扣必須體現在發票上面才可以。如果商業折扣沒有體現在發票的金額欄上面,而只是在發票的備註欄進行了備註,那麽企業的增值稅不能按照商業折扣後的價格算,而是需要按照原價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八條
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征收稅款,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開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緩征收或者攤派稅款。農業稅應納稅額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核定。
第二十九條
除稅務機關、稅務人員以及經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委托的單位和人員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稅款征收活動。
第三十條
扣繳義務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的義務。對法律、行政法規沒有規定負有代扣、代收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稅務機關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扣繳義務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時,納稅人不得拒絕。納稅人拒絕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及時報告稅務機關處理。稅務機關按照規定付給扣繳義務人代扣、代收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