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應納稅額在3000人民幣以下的,稅率為3%;
2、月應納稅額在3000-12000人民幣的,稅率為10%;
3、月應納稅額在12000-25000人民幣的,稅率為20%;
4、月應納稅額在25000-35000人民幣的,稅率為25%;
5、月應納稅額在35000-55000人民幣的,稅率為30%;
6、月應納稅額在55000-80000人民幣的,稅率為35%;
7、月應納稅額在80000人民幣以上的,稅率為45%
壹、個人所得稅的意義
1、國家可以征收個人所得稅,增加國家財政收入;
2、個人所得稅的征收有利於調整收入分配關系,在壹定程度上促進社會公平。實施累進稅制可以減少社會分配的不公平,緩解社會矛盾;
3.個人所得稅征收具有自動穩定器的功能,能有效抑制經濟繁榮時期的通貨膨脹,防止經濟蕭條時期的通貨緊縮;
4.個人所得稅作為壹種直接稅,對公民提高個人納稅意識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二、我國個人所得稅的征稅範圍目前***有11項
1.個人因提供勞務獲得的工資薪金以及獎金補貼。此類收入我國采用七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
2.進行生產經營的個體戶獲得的收益。此類收入我國采用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
3.個人因承包經營企事業單位獲得的收益。此類收入我國采用七級累進稅率和五級累進稅率***同計算。
4.個人進行非雇傭關系的勞務獲得的收益例如設計,雕刻,表演,講學等29項個人勞動。此類收益以20%的稅率計算稅金,如果壹次性獲得的酬勞超過20000分別以30%,40%收取加成稅金。
5.圖書報刊文章翻譯,稿件審核以及文案發表等稿酬收益。此類收益以20%的稅率計算,但有應納稅額30%的減征稅金
6.個人的專利權,著作權的出售轉讓獲得的收益。此類收益以20%的稅率計算稅金。
7.購買投資企業公司獲得的股利,紅利等收益。政府發行的國債,金融債券獲得的收益免稅。此類收益按照20%計算稅金。
8.個人財產出租獲得的租金。此類收入按照20%收取稅金,如果房屋出租價格是按照市場價格,稅率則為10%
9.個人財產轉讓獲得的收益,包括轉讓土地使用權。此類收益按20%稅率繳納稅金。
10.個人中獎或者其他情況下的偶然收益。此類收益以20%作為稅率收取稅金。
11.其他情況的個人收益。此類收益稅率為20%如果所在企業公司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對於個人來講很便利,直接由企業從勞動所得中扣除上交國庫。如果需要自行申報繳納的話,納稅人去所在地稅務主管機關申報,壹年所得收益超過12萬的個人要在納稅年度結束後的三個月內申報個人所得稅,在境外獲得收益的個人需要在納稅年度結束後的30天內申報個人所得稅,個人獨資等類沒有扣繳義務人的需要在獲得收益的第二個月7天內申報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壹)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