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代辦的中介相對較多,不同的代辦中介機構其收取的代辦費用是不壹樣的。通常情況下,代辦的費用價格,往往需要結合服務項目及服務時效進行定價。壹般情況下,代辦業務不多的話相應的辦理費用並不會很高。
壹、上海居住證轉戶口對象申請條件
1、通知第五條第(壹)項所稱“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7年”,是指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累計滿7年。
2、通知第五條第(二)項所稱“持證期間按規定參加本市城鎮社會保險滿7年”,是指持證期間按規定參加本市城鎮職工社會保險,正常繳費累計滿7年。持證人因未正常繳納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費而補繳的,不為本項計算正常繳納社會保險費年限的依據。
3、通知第五條第(四)項所稱“在本市被聘任為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具有技師(國家二級職業資格證書)以上職業資格,且專業、工種與所聘崗位相對應”,是指取得本市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職務)、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證書或技師(二級職業資格或技能等級)及以上職業資格或技能等級方面的證書,且被聘任在相應崗位工作的。持證前取得的外省市專業技術職稱(職務)、職業資格或技能等級,視同本市的專業技術職稱(職務)、職業資格或技能等級。此外,持有註冊會計師證書、律師執業證,且從事專業工作的,也可申請居轉戶。
二、激勵條件
持證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可以優先申請本市常住戶口:
1、在本市作出重 大貢獻並獲得相應獎勵,或者在本市被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者高級技師(國家壹級職業資格證書)且專業、工種與所聘崗位相對應的,可以不受申請條件規定的持證及參保年限的限制;
註:
(1)“在本市作出重 大貢獻並獲得相應獎勵”,是指在滬工作期間在本市作出重 大貢獻並獲得省部級及以上有關部門表彰獎勵,且具有個人證書。
(2)“在本市被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高級技師(國家壹級職業資格證書)且專業、工種與所聘崗位相符的”,是指在滬工作期間取得本市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職務)或高級技師(壹級職業資格或技能等級)證書並被聘任在相應崗位工作的。國家職業資格中明確可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職務)的,可視作具備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職務)。
2、在本市遠郊地區的教育、衛生等崗位工作滿5年的,持證及參保年限可以縮短至5年;
註:上述是指在本市鄉村學校的教學崗位、遠郊地區醫療衛生單位的衛生專業技術崗位以及鄉鎮涉農綜合服務機構的農業技術等涉農崗位連續工作滿5年的,持證及參保年限可縮短至5年。
3、最近4年內累計36個月及申報當月在本市繳納城鎮社會保險基數達到上年度本市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2倍的,在申請居轉戶時可不受職稱或者職業資格等級的限制。
4、按照個人在本市直接投資(或者投資份額)計算,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累計繳納總額及每年最低繳納額達到本市規定標準,或者連續3年聘用本市員工人數達到規定標準的相關投資和創業人才,可以不受申請條件規定的專業技術職務或者職業資格等級的限制。
註:上述是指創業人才在本市投資創建的企業,按個人的直接投資或者按個人的投資份額計算,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平均每年納稅額在100萬元及以上或連續3年平均每年聘用本市員工100人及以上。
根據,上海有關部門印發《關於本市加快推進 新城規劃建設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嘉定、青浦、松 江、奉賢、南匯等5個新城,將培育成在長三角城市群中具有輻射帶動作用的綜合性節點城市。
為此,五大新城將制定差異化的人口導入和人才引進政策,完善居住證積分和落戶政策;比如對新城重 點產業的用人單位,可由行業主管部門優先推薦納入人才引進重 點機構。縮短新城居轉戶年限,對在新城重 點產業的用人單位和教育、衛生等事業單位工作滿壹定年限並承諾落 戶後繼續在新城工作2年以上的人才,經新城所在區推薦後,居轉戶年限由7年縮短為5年。市、區加大對新城特殊人才落戶的支持力度.對上海市居住證持證人在新城工作並居住的,予以專項加分,即每滿1年積2 分,滿5年後開始計入總分,最高分值為20分。
法律依據:
《上海居住證轉常住戶口試行辦法實施細則(壹)辦法
第五條第(壹)項所稱“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7年”,是指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累計滿7年。
(二)辦法第五條第(二)項所稱“持證期間按規定參加本市城鎮社會保險滿7年”,是指持證期間按規定參加本市城鎮職工社會保險,正常繳費累計滿7年。辦法試行前按規定參加本市小城鎮社會保險的,可以在進行折算並補繳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差額後,予以認定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年限。持證期間應當正常繳費未繳而補繳社會保險費的,不作為本項計算正常繳納社會保險費年限的依據。
(三)辦法第五條第(四)項所稱“在本市被聘任為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具有技師(國家二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以上職業資格,且專業及工種對應”,是指取得本市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技師(國家二級職業資格)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且被聘任在相應崗位工作的。持證前取得外省市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並被聘任在相應崗位的,視同本市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持有外省市技師(國家二級職業資格)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需通過本市考核復評。此外,根據本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經認可的其他職業資格證書,也可以作為申請的依據,相關職業資格目錄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