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用。
根據《印章治安管理辦法》(草案)規定的第三條:
(壹)本辦法所稱印章指公章和具有法律效力的個人名章。
(二)本辦法所稱公章是指國家權力、黨政機關、司法、參政議事、軍隊、武警、民主黨派、工會、***青團、婦聯等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政部門登記的民間組織,居(村)民委員會和各議事協調機構及非常設機構的法定名稱章和冠以法定名稱的合同、財務、稅務、發票等業務專用章。
(三)本辦法所稱具有法律效力的個人名章是指國家權力、黨政、司法、參政議事、軍隊、武警、民主黨派、工會、***青團、婦聯等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政部門登記的民間組織,居民委員會和各議事協調機構及非常設機構的法定代表人及其財務部門負責人的名章。
擴展資料:
相關案例:
1、十堰市鄖陽區白桑關鎮戰馬溝村黨支部原書記、村委會原主任張華等3人私刻村民印章騙取項目資金未遂等問題。2014年8月,張華和村委會時任主任張中山、村委會委員兼計生專幹趙轉香等人經商定,私刻110名村民印章,加蓋在虛假的村民務工花名冊上,並冒充村民簽名後申報“國際農業發展基金會”金銀花項目資金,後因該項目未通過評審套取未遂。另查明,張華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張華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張中山、趙轉香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五峰縣傅家堰鄉田家山村黨支部原書記、村委會主任郭本文私刻他人印章並冒名簽訂假合同報銷修路費用問題。郭本文擔任田家山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期間,私刻村民郭某某印章並冒用其名字簽訂虛假施工合同,報銷修建公路款15.21萬元。另查明,郭本文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郭本文受到留黨察看壹年處分。
3、荊州市沙市區經信局原局長周天新偽造公章和土地出讓金交款票據問題。周天新擔任鑼場鎮黨委副書記期間,使用偽造的公章和土地出讓金交款票據,騙取國土部門為其購買的關沮鎮水利站辦公樓及所在宗地辦理權屬證明。另查明,周天新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周天新受到撤銷黨內職務和行政撤職處分。
4、通城縣大坪鄉內沖瑤族村委會原主任胡幼平等3人私刻村務監督委員會公章逃避監督問題。2017年1月,胡幼平和村委會副主任李中汗為逃避監督,與村委會委員、報賬員楊望美商定私刻村務監督委員會印章用於報賬。另查明,胡幼平、楊望美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胡幼平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被責令辭去村委會主任職務;楊望美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李中汗被責令辭去村委會副主任職務。
5、鹹豐縣小村鄉中心場村黨支部原書記、村委會主任覃昌文私刻村委會公章等問題。覃昌文擔任中心場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期間,2015年8月至2017年7月,未按規定報請審查備案,先後私刻村鄉中心場村村委會印章三枚,並予以啟用。另查明,覃昌文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覃昌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被免去村黨支部書記職務。
6、鄖西縣夾河鎮黑虎廟村原治調主任劉世響私刻村民印章弄虛作假問題。劉世響擔任黑虎廟村委會治調主任期間,為完成巡村入戶工作任務,私刻44枚村民印章並自行在綜治“巡村入戶”表上加蓋,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劉世響受到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