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區)市省各級財政每年的收入分別要上交上級財政的比例沒有總體固定的比例。我國現在劃分上交比例是實行分稅制,也就是按稅種劃分中央與地方收入。
法律依據:
《關於進壹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 第三條 不斷完善稅務執法制度和機制
(七)健全稅費法律法規制度。全面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加快推進將現行稅收暫行條例上升為法律。完善現代稅收制度,更好發揮稅收作用,促進建立現代財稅體制。推動修訂稅收征收管理法、反洗錢法、發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加強非稅收入管理法制化建設。
(八)嚴格規範稅務執法行為。堅持依法依規征稅收費,做到應收盡收。同時,堅決防止落實稅費優惠政策不到位、征收“過頭稅費”及對稅收工作進行不當行政幹預等行為。全面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推進執法信息網上錄入、執法程序網上流轉、執法活動網上監督、執法結果網上查詢,2023年基本建成稅務執法質量智能控制體系。不斷完善稅務執法及稅費服務相關工作規範,持續健全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制度。
(九)不斷提升稅務執法精確度。創新行政執法方式,有效運用說服教育、約談警示等非強制性執法方式,讓執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做到寬嚴相濟、法理相融。堅決防止粗放式、選擇性、“壹刀切”執法。準確把握壹般涉稅違法與涉稅犯罪的界限,做到依法處置、罰當其責。在稅務執法領域研究推廣“首違不罰”清單制度。堅持包容審慎原則,積極支持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健康發展,以問題為導向完善稅務執法,促進依法納稅和公平競爭。
(十)加強稅務執法區域協同。推進區域間稅務執法標準統壹,實現執法信息互通、執法結果互認,更好服務國家區域協調發展戰略。簡化企業涉稅涉費事項跨省遷移辦理程序,2022年基本實現資質異地***認。持續擴大跨省經營企業全國通辦涉稅涉費事項範圍,2025年基本實現全國通辦。
(十壹)強化稅務執法內部控制和監督。2022年基本構建起全面覆蓋、全程防控、全員有責的稅務執法風險信息化內控監督體系,將稅務執法風險防範措施嵌入信息系統,實現事前預警、事中阻斷、事後追責。強化內外部審計監督和重大稅務違法案件“壹案雙查”,不斷完善對稅務執法行為的常態化、精準化、機制化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