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公積金管委會〔2022〕4號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
按照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幹規定》和《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通過,現就2022年度本市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比例以及月繳存額上下限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繳存基數及其計算口徑
各單位應當按照上海市統計局計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口徑計算職工月平均工資,並以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該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核定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各單位應當在核定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後壹個月內,將核定情況告知職工本人,以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自2022年7月1日起,本市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由2020年月平均工資調整為2021年月平均工資。2022年1月1日起新參加工作的職工,以該職工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的當月全月應發工資收入或以其新
參加工作以來實際發放的月平均工資作為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2022年1月1日起新調入的職工,以調入後發放的當月全月應發工資收入或者以其實際發放的月平均工資作為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住房公積金和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最高不超過本市2021年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3倍,最低不低於本市2021年職工最低工資標準。
二、繳存基數申報及調整時間
企業可在2022年4-6月登陸上海“壹網通辦”,點擊“稅費綜合申報”欄目,填寫2021年職工月平均工資,辦理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合並申報繳費工資。
2022年7月起開始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比例以及月繳存額上下限。
三、繳存比例
(壹)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2022年度職工本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各5%-7%(取整數值)。單位可以在上述比例範圍內,自主確定住房公積金具體繳存比例。
(二)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可以按照自願原則參加補充住房公積金制度。職工本人和單位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各1%-5%(取整數值),具體比例由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三)住房公積金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
符合規定情形的企業,可以按照《上海市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滬公積金管委會〔2018〕7號)等相關規定,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
四、月繳存額計算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是繳存基數分別乘以職工本人和所在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之和。
補充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計算方法同上。
五、月繳存額上下限
2022年度月繳存額上下限於2022年7月對外公布執行。
六、辦理註意事項
為進壹步優化營商環境,2022年度基數調整采用網上調整為主的方式。各單位可以選擇以下渠道辦理年度基數調整:
1.企業在完成2022年4月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後可以登陸上海“壹網通辦”平臺“稅費綜合申報”欄目辦理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繳費工資合並申報,待企業完成6月住房公積金匯繳且月繳存額上下限公布後,可以登錄平臺查詢調整結果。
2.單位在完成2022年6月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後也可以在7月起單獨辦理住房公積金年度基數調整,實時查詢結果。單位可登錄上海住房公積金網基數調整專欄辦理,30人以下無補充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單位還可
以通過手機登陸基數調整專欄辦理。市公積金中心將與社保部門數據***享,單位在辦理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時,無需重復填寫職工月平均工資信息。
單位完成年度基數調整後應當及時匯繳7月的住房公積金。在同壹住房公積金年度內單位因需要可以變更繳存比例。
特此通知,請遵照執行。
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二_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上海公積金最低標準為,公積金繳費基數為2480元。而五險壹金每個月五險費用最低為1934.7元,用人單位和個人最低要分別承擔百分之五的比例,每個月公積金費用最低為248元。其實即便是按照上海五險壹金最低標準參保,五險壹金的待遇也同樣都是可以享受的。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公積金怎麽取
1、符合規定的可以提取公積金的條件;
2、到所在單位,申請出具提取證明;
3、攜帶單位開具的提取證明以及其它材料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予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提取的,由受委托的銀行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