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業單位不在社保救濟範圍內。
由於機關事業單位不涉及業務問題,受疫情影響較小,不納入本次社保減免政策範圍。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分期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通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_2020_11號)也已明確“不包括機關事業單位”。
2.個體工商戶有“條件”享受社保減免。
2020年2月25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個體工商戶參加企業職工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的,可參照中小企業享受減免政策。
這裏需要註意的是,“按單位參保”可以享受社保救濟,以個人身份參保的個體工商戶不是救濟對象。
3、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其他參保單位,參照大型企業執行。
國家頒布的三項社會保險費減免政策,各類大型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可減半征收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
也就是說: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社會組織參照大型企業執行。
2020年社會保障救助政策
1.自2020年2月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湖北省除外)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簡稱省份)可根據受疫情影響情況和基金承受能力,免除中小企業繳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期限不超過5個月;對大型企業和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可減半,減收期限不超過3個月。
二、自2020年2月起,湖北省可免除各類參保單位(不含事業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納部分,免除期限不超過5個月。
3.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以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四、各省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統計局、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分類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2011]300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情況確定減免企業對象,並加強部門間信息共享,不增加企業經營負擔。
五、確保參保人員社會保險權益不受影響,企業要依法履行員工個人繳費代扣代繳義務,社保經辦機構要做好個人權益記錄。
六、各省級政府要切實承擔起主體責任,確保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發放。加快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確保年底前實現基金省級統收統支。2020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比例提高到4%,加大對困難地區的支持力度。
七、各省要結合本地實際,按照本通知規定的救助範圍和時限,規範和加強基金管理,不得出臺其他減收增支政策。各省可根據救助情況,合理調整2020年基金收入預算。
2020年至年底社保減免政策
各地統壹減免政策自2020年2月起執行,不得延期。終止月份按照各省具體實施辦法執行。各地確定的救助政策實施月數應連續,實施期總月數不得超過11號文件規定的上限。
具體來說,湖北省以外的其他省份可以免除中小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以下簡稱三項社會保險)的單位繳費,免除期限不超過5個月,也就是說免除政策可以執行到6月份;大型企業和其他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三項社會保險費的單位繳納部分可以減半,減免期限不超過3個月,也就是說減免政策可以執行到4月份。
湖北省可以對各類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免除三項社會保險的單位繳費,免除期限不超過5個月,也就是說免除政策可以執行到6月份。
各地減免政策應嚴格界定為費用所屬期間的三項社會保險費。參保單位補繳減免政策實施前的欠費和預繳減免政策終止後的社會保險費,不在本次減免政策範圍內。
以上是關於社保救助政策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