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經辦人新/更改步驟
1、新增經辦人
直接k盤登錄網上系統---單位壹般信息維護---完善單位聯系信息註意:完善單位聯系信息後記得上傳聯系人身份證保存哈!此處用於去櫃面辦事的時時候,作為是經辦人身份的證明。
2、解綁/新增經辦人
(1)醫保網上系統單位登錄(註意是要用當初註冊醫保系統時自己設置的單位賬號和密碼登錄哦)---單位管理--新增單位經辦人
(2)完善經辦人的信息後保存---選擇數字證書---綁定經辦人信息
(3)顯示綁定成功,則可以用經辦人信息登錄進行網上或櫃面辦理業務啦。
(4)如果原經辦人離職了,就直接在頁面點擊解綁經辦人就行啦。
註意
①綁定單位經辦人信息時,壹定要記住聯系方式和密碼哦,後續登錄辦理會用經辦人信息。
②如果原經辦人離職而且又沒留下單位賬號和密碼圖片,(或者妳遺忘了單位賬號和密碼),那妳可以進入醫保網頁--點擊忘記密碼---點擊統壹社會信用代碼--填寫完後重置密碼--登錄網廳---記住單位賬號和重置的密碼即可。
③單位經辦人綁定成功後需要刷新網上系統後登錄。
④醫保網上系統經辦人更改後記得去社保稅務端等系統同步更新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中華人民***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