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參保繳費時間早於養老保險繳費制度建立的時間。
從1992開始,我國開始逐步建立社會保障繳費體系,設立個人養老保險賬戶。直到1996,全國各省(市)基本都建立了自己的社保繳費系統。所以在社保繳納制度建立之前,在社保局是查不到繳納社保的人員的,因為當時還沒有建立個人養老保險賬戶。在這個地方群體中,大部分工人都是勞動合同制的國企。
處理措施:查找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工資單等原始檔案。以前企業會給繳納社保的人發壹本員工養老保險手冊,用來記錄個人的保險繳納情況,上面有每月的社保繳納明細。壹般統壹由企業人事或財務管理。直到1996之後,社保網站上才能查到個人社保繳費記錄,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才逐漸取消。
二、跨區異地參保繳費時,未轉移合並養老金賬戶。
養老保險雖然已經省級統籌,但還沒有全國聯網。有的人工作經驗豐富,接觸過異地跨地區參保繳費。由於對社保賬戶不了解,壹直沒有辦理過養老金賬戶的轉移合並。所以在辦理退休時,只能查詢當地的社保繳納記錄,不能查詢之前在其他省(市)繳納的社保記錄。
處理措施:攜帶個人社保卡、身份證等材料辦理養老金賬戶轉移合並。將其他省(市)的個人養老金賬戶轉移到退休地。
第三,社保聯網數據異常。
到2020年底,實現養老保險全國省級統籌。社保制度停在了省級,壹部分人的養老金號也變了。隨著新舊系統的切換,很有可能在數據傳輸過程中出現數據異常。不過這種問題的概率比較小。
處理方式:重新查詢個人社保繳納記錄。企業參保的,可以請求企業社保管理人員協助查詢個人社保繳納記錄;如果是敏感員工,可以直接攜帶身份證和社保卡到政務服務中心社保窗口,停止現場查詢。
四、企業未繳納養老保險費。
對於企業參保的職工,企業繳納統籌社保費用,個人社保費用由企業代扣代繳。壹些企業為了降低社保繳費成本,對員工進行坦白,私下漏繳、少繳甚至不繳社保費用。如果企業沒有繳納社保費用,自然無法在社保系統中查到個人繳費記錄。
處理措施:向企業所在地社保部門查詢,看企業是否有漏繳、少繳、欠繳的情況。如果企業確實存在違規繳納社保費用的問題,擬向稅務部門或勞動監察部門舉報,要求企業限期繳納社保費用,並繳納相應的滯納金。
寫在最後:
1.社保繳費記錄直接影響個人養老待遇和醫療保險待遇。如果找不到社保繳費記錄,個人繳費年限減少,個人養老金賬戶累計儲存額減少,進壹步影響養老金的計發。如果查不到社保繳費記錄,個人醫保報銷會受到影響,生育的女職工將無法領取生育津貼。
2.直到企業倒閉,壹些員工才意識到企業從未繳納過社保。我建議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多關註個人社保繳費。定期檢查和控制個人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賬戶的基本情況,只有到退休時才發現問題。到時候,就算能補上,也要費壹番周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