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地的,離職後可以申請退還個人繳費,單位繳納的不能退還;
2.不能中途退保,只有身故、出國定居或繳費不足15年才能退休;個人可以退,單位不行;
3.社保全額承擔,可以退三分之壹,其余歸單位,不能退。壹般社保繳費方式可分為單位繳費或個人繳費。
通常以個人名義支付的社會保險。只能是兩部分社保: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單位繳納的社保可以得到更多的福利,比如單位可以幫個人繳納養老保險、住房公積金、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等等。繳費基數是參保人按比例繳費的依據。
對於公司來說,繳費基數是公司所有員工的工資總額;對於個人來說,繳費基數是個人的月工資。壹般以本人上壹年度的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
社保可以退保和退款:
1,達到退休年齡,不符合繳費條件15年(個人賬戶儲存額全額支付);
2、被保險人因故死亡(個人繳費及利息);
3、參保人出國定居(個人繳費及利息);
4、退休後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個人繳費及利息)。
綜上所述,社保壹般不能退保,但在壹定條件下,單位或個人可以攜帶資料到當地社會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退保。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第二
本條例適用於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以下簡稱社會保險費)的征繳。
本條例所稱繳費單位和繳費人,是指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的規定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和個人。
文章
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征繳範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
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征繳範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國家機關及其職工、事業單位及其職工、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
失業保險費的征繳範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事業單位及其職工。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規定將城鎮個體工商戶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範圍,將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從業人員、有雇工的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從業人員納入失業保險範圍。
社會保險費的繳費基數和費率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的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社會保險費由稅務機關征收的,稅務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的繳費信息;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匯總相關信息,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