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社保壹般是單位統壹繳費參保,如果員工離職需要辦理社保減員,社保減員生效時間各地有差異,如當月25號前申報減員,當月即生效,25號之後申報減員只能算做下個月的。
社會保險扣費相關情況如下:
1、扣款時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然後稅務部門根據人社部門核定的費款金額開展足額扣款,若帳戶余額不足,會導致扣款失敗;
2、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社保壹***是五險:
1、基本養老保險,保障妳達到退休年齡,可按規定領取養老金,保險妳後半身基本生活;
2、基本醫病保險,保障妳基本醫療,白話就是可以按壹定比例報銷醫療費,保障妳有病可醫;
3、失業保險,保障妳失業後,可按規定領取失業金,保障失業期間最基本的生活需求,失業期間還可享受醫療補助,失業期間可享受失業人員職業培訓,就業培訓等;
4、工傷保險,是單位參保,保障職工出現工傷事故,發生傷殘或死亡,以社保的力量保障職工醫療和領取工傷津貼、壹次性補貼等等,醫療費報銷比例高;
5、生育保險,是保障職工生育,生小孩、引產、結紮、計生措施等可報銷費用。
綜上所述,社保扣款日期是每月的20號到25號之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
中華人民***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