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綜合業務管理職務主要負責就業人員參保、續保工作,職工保險關系建立、中斷、轉移、接續工作。主要要求有金融、經濟方面的知識,壹般沒有特殊要求。
主要職能:
(壹)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社會保險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具體組織實施社會保險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二)負責社會保險費征繳工作;負責辦理參保單位和人員社會保險登記、增減變動和關系轉移;負責社會保障卡管理工作;負責參保人員各項社會保險待遇的審核支付。
(三)負責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的具體管理工作。
(四)負責對社會保險基金征繳、支付進行稽核檢查。
(五)負責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的運營管理。
(六)負責退休職工社會保險的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
(七)負責全市社會保險信息與統計數據采集、整理、分析及管理工作。
(八)負責指導縣(市)、區社會保險業務經辦工作。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擴展資料:
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壹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軍官轉業安置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和國退役軍人事務部;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和國國家醫療保障局。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