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財務會計相對,以稅法法律制度為準繩,以貨幣為計量單位,運用會計學的原理和方法,對納稅人應納稅款的形成、申報、繳納進行反映和監督的壹種管理活動。稅務與會計結合而形成的壹門交叉學科。
稅務會計應按照稅法規定,正確計算和繳納稅款,做到不重不漏,準確無誤;確何在稅法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稅款,做到不拖不占,迅速繳庫。
稅務會計的基本職能
稅務會計的基本職能是對納稅人應納稅款的形成、申報、繳納進行反映和監督。稅務會計要對納稅人的納稅義務及其繳納情況進行記錄、計算、匯總,並編制出納稅申報表;稅務會計要對納稅人納稅義務及其繳納情況,進行控制、檢查,並對違法委為加以糾正和制裁。這種反映和監督,只能在作為納稅人的企業單位裏進行,並由納稅人的會計人員去實施。
稅務會計的內容
主要包括經營收入的確認、成本費用的計算、經營成果的確定、稅額的計算、稅款解繳、罰金繳納和稅收減免等業務的會計處理。經營收入是企業單位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所取得的各種收入,成本費用是企業單位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為取得經營收入而發生的耗費,兩者的差額即為經營成果。稅務會計在收入確認與成本費用的計算上與財務會計有所不同(見“永久性差異”和“暫時性差異”)。
稅務會計雖與財務會計區別
稅務會計雖與財務會計存在著緊密聯系,但又有區別,表現為如下幾個方面:
(1)目的。稅務會計以稅收法律制度為準繩,為國家征稅服務。財務會計在於滿足國家宏觀經濟管理的要求,滿足企業內部管理的需要,滿足有關方面了解企業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本的需要。
(2)依據。稅務會計以稅收法規為依據,對財務會計的數據需作必要的調整,而財務會計以會計準則為處理依據。
(3)範圍。稅務會計按稅法規定的要求,有選擇地對相關經濟業務進行核算,反映的是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的概況。財務會計則要對每壹筆經濟業務進行記錄,反映整個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資金流轉情況。
由於稅金可分為所得稅、流轉科、財產稅、行為稅等,稅務會計也可相應地分為所得稅、流轉稅、行為稅等,稅務會計也可相應地分為所得稅會計、流轉稅會計和財產稅會計等分支。其中,所得稅會計和流轉稅會計的處理見“所得稅會計”、“流轉稅會計”和“財產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