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了解專項附加扣除
專項附加扣除是指允許納稅人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壹定數額的政策。這些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重疾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納稅人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在申報個稅時選擇相應的扣除項目進行預填。
二、忘記填寫專項附加扣除的補救措施
1.立即登錄個人所得稅APP或稅務部門網站查詢、補充預填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在申報期間,您可以通過這些平臺修改和完善您的申報信息。
2.已錯過申報期的,在下壹年度匯算清繳時仍可補充上壹年度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以享受相應的稅收減免。
3.更詳細的補救措施和註意事項,可咨詢稅務部門或專業稅務人員。他們可以根據妳的具體情況,提供個性化的建議和幫助。
第三,加強個人納稅申報管理
為避免忘記填寫專項附加扣除的情況再次發生,建議您加強納稅申報管理:
1.提前了解稅收政策和申報流程,確保自己能夠準確完整的申報稅款。
2.設置提醒或備忘錄,確保在年度申報期內按時完成申報工作。
3.保留相關的證明文件和資料,以便在必要時進行補充或核實。
總而言之:
申報個稅時忘記點擊預填專項附加扣除,可能導致無法享受相應的稅收減免。為了補救這種情況,可以立即登錄個人所得稅APP或者稅務部門網站進行補充預填,或者在下壹年度匯算清繳時進行補充申報。同時,加強個人納稅申報管理,確保您能夠準確、完整地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6條規定: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壹)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壹納稅年度的收入減除費用六萬元、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25條規定:
納稅人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繳義務人在按月扣繳時,應當按照規定扣除已扣繳的稅款,不得拒絕。納稅人未提供資料的,扣繳義務人不得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