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2、負責人和財稅人員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
3、會計人員的資格證書或與中介機構簽訂的代理記賬協議及其復印件;
4.營業場所產權證明或租賃協議,或其他可用場所證明及其復印件;
5.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相關資料。
主管稅務機關應當當場核對納稅人的申請材料。經核查壹致,申請材料齊全,符合填表要求的,應當當場受理申請,制作文書受理回執,並將相關材料原件退還納稅人。
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填表要求的,應當當場告知納稅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壹般納稅人申請延伸信息的要求:
(壹)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
(二)能夠按照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設置會計賬簿,依據合法有效的憑證進行會計核算,提供準確的稅務信息。
下列納稅人不申請壹般納稅人資格:
(壹)個體工商戶以外的個人;
(二)選擇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的非企業單位;
(3)選擇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且不經常從事應稅活動的企業。
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納稅人,按照下列程序申請壹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1)納稅人應在申報期結束後40日內(工作日,下同)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增值稅壹般納稅人認定申請書,申請壹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2)認定機關應在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完成壹般納稅人認定工作,主管稅務機關應制作並送達《稅務事項通知書》告知納稅人。
(三)納稅人未在規定期限內申請壹般納稅人資格的,主管稅務機關應當在規定期限結束後20日內制作並送達《稅務事項通知書》,告知納稅人。
符合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納稅人,按照下列程序申請壹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三)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納稅人申請後,應當按照要求進行實地檢查,並制作檢查報告。
檢查報告須經納稅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業主)和稅務檢查員確認。
實地檢查時,應當有兩名以上稅務機關工作人員同時在場。
現場檢查的範圍和方式由省級稅務機關確定,並報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百度百科-增值稅壹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