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企業法人代碼證。
2.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原件和復印件)。
3.會計師事務所的驗資報告;如果有實物投資,需要資產評估報告。
4.企業銀行賬號證書(開戶許可證)。相關企業合同、章程和協議。
5.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身份證、暫住證或護照);會計師的身份證和會計證;納稅人的身份證。
6.房屋來源的真實有效證明:
(1)固定經營場所房屋租賃合同及房屋租賃結算憑證。租用個人住房需提供產權證明。
(2)房屋無償使用且房屋產權屬於投資者的,需提供房屋產權證,產權人應寫出無償使用的說明。
(3)無償使用他人房屋的,需提供房屋產權證明,並對房屋無償使用協議進行公證。
7.員工名單(姓名、地址和身份證號碼)。註冊資本500萬元以上,員工50人以上的企業,還需要有在勞動部門備案的員工勞動合同。
8.商業企業需要真實有效的商品買賣合同和明確的進貨渠道(供應商出具的證明)。
9.企業的書面申請。(需打印,主要內容包括:企業名稱、註冊地址、經營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註冊資本、主要經營項目、預計年銷售額、是否有倉庫、店面、車間和設備、是否有專職財務會計人員、能否準確計算銷項增值稅和進項稅等。).
10,非商業企業生產車間、設備、原材料來源證明。
壹般納稅人的認定標準是什麽?
1.年應稅銷售額超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增值稅納稅人,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壹般納稅人資格。
2.年應稅銷售額未超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以及新開業的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小規模納稅人資格。
壹般來說,壹般納稅人的優勢在於可以開具稅率為16%的增值稅發票,滿足客戶需求,提高市場競爭力。還可以享受免抵退稅,有效降低企業稅負和稅收風險。
法律依據:
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登記管理辦法
第四條
下列納稅人不辦理壹般納稅人登記:
(壹)按照政策規定,選擇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二)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的其他個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文章
稅收的征收、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的開征、停征、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以及其他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不壹致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有代扣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納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