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深圳產權調換補償:
1.深圳房屋價值補償標準:
這裏的房屋補償是指對被征收國有土地上建築物價值的補償,不低於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的同類市場價格,並邀請具有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確定。這裏的市場價格,地級市政府部門會根據年度住宅房屋市場價格規律制定相應的房屋市場價格表,供當地居民參考。例如,石家莊市人民政府每年都會發布石家莊拆遷區域住宅房源市場價格表,以響應三年大變樣的政策。如果妳不知道妳所在地區被拆遷房屋的價格,可以咨詢當地政府建設部門或者索要材料。對確定房屋價值的評估有異議的,可以復核評估。對評審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評審專家委員會申請重新評審。
二、深圳搬遷費和臨時安置費(俗稱過渡費)
對於搬遷費和臨時安置費,各城市壹般都確定了具體數額和計算方法。具體可參考各地出臺的標準。筆者這裏列舉的補償標準,是按照被拆遷人自行搬遷過渡的方式計算的。拆遷人提供周轉房的,不需要支付臨時安置費。以石家莊為例(自行搬遷):2012搬遷費20元/m2,分兩次計算;臨時安置費(過渡費)按25元/m2計算,逾期在12個月以內的每月增加50%,預計不足24個月的從13個月起增加75%,逾期超過24個月的從第25個月起增加100%。
三、深圳市生產經營損失賠償
這個費用是非住宅用房和經營性用房的補償。因為是個案,賠償標準無法統壹。壹般由征收相關各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四、深圳市拆遷補貼和獎勵辦法
補貼包括艱苦補貼和聯營補貼。艱苦津貼是對貧困人口的補助,按照當地政府發放的標準確定;公攤補貼對所有被拆遷的房屋進行額外補貼,也會發放公攤補貼標準。比如石家莊發布了石家莊市區被征收房屋基準補貼系數。獎勵是指為鼓勵被拆遷人及時搬遷而支付給被拆遷人的額外補償。具體標準各地不壹樣,但費用不是強制性的,交不交要看當地政策。
5.深圳房屋裝修及家電搬遷補償
房屋裝修補償也是雙方先協商,協商不能由評估機構決定。家用電器的搬遷也參照上述辦法執行。但為了統壹方便,各縣市會根據市場價格發布具體補償標準,具體金額以發布時發布的補償標準為準。
三、深圳拆遷貨幣補償:
第壹,房屋價值補償
補償標準與產權調換相同,但增加了壹項:即在計算補償時,將公攤補貼面積納入,價格壹並計算。
二、臨時安置費和搬遷費
按上述標準,只支付12個月臨時安置費,搬遷費與產權調換搬遷費相同。
第三,其他賠償項目
只要滿足貨幣補償,搬遷群眾還可以享受各種困難補助、搬遷獎勵、停產停業損失、專門住房補償、家電搬遷等。
1,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補償
目前,集體土地征收的矛盾越來越突出。我國還沒有專門制定壹部關於集體土地和房屋征收的規範性法律法規。農村土地征收補償標準仍散見於土地管理法和地方性法規中,但補償標準偏低,明顯不符合農村經濟發展實際。國家相關法律部門正在制定中,具體實施時間還不得而知。為方便拆遷工作,各縣市參照國家法律法規,因地制宜制定和完善了相應的補償標準。比如河北省就出臺了(2008)32號文件。農村征地拆遷包括農用地和宅基地,具體如下:
2、農村宅基地房屋補償
因為國家正在抓緊制定新的集體土地和房屋征收拆遷補償標準,仍然按照有效的法律法規進行補償,宅基地上的房屋只是作為附屬物進行補償。相信新規出臺後,可能會充分參照國有土地和房屋的補償項目進行補償,我們再拭目以待。這裏我簡單估算壹下補償項目:1,宅基地補償費;2.房屋補償費和裝修費;3.安置費和搬遷費;4.困難補助和獎勵;5.房屋內各種家用電器的搬遷補償;6.非住宅房屋經營損失賠償等。
四、農地征收補償:
1.土地補償費:計算方法:土地補償費標準為各政府根據當地情況制定的各地區征地價格(面積價格)乘以被征地面積。未利用土地按面積價格的60%執行。河北省計件價格見《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在征地區域實行計件價格的通知》。如果是根據國家項目需要征收,具體按照新出臺的政策執行。沒有出臺具體細則的,壹般按照被征用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16倍支付土地補償費。土地補償費原則上20%歸村集體,80%歸承包方。
2.安置補助費:該補償項目壹般結合國土資源部(2004)238號文件規定的土地補償費計算,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合計按30倍計算。如果單獨計算,安置補助費的標準是被征用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14倍。這筆費用是專門用來補貼那些需要重新安置的人的。村集體組織負責被征地人員安置的,費用由村集體統壹使用和安置。
3.青苗補償費或附著物補償費:青苗補償費按征地時當季農作物產值計算。地上附著物補償費也是由社區市政府發布,有具體的補償標準。以石家莊市為例,石家莊市政府以辦(2007)27號文發布了《關於征收石家莊市集體土地青苗及地上建築物附著物補償標準的通知》。其他市縣也有這個規定。被征收人可以按照這個標準計算這兩項費用。需要註意的是,兩項費用均歸土地承包方或附著物所有權人所有,集體組織不能要求分割。
第五,深圳城中村改造拆遷補償。
城中村改造是政府近年來倡導的壹項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環境的利國利民政策。其拆遷與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拆遷、農村集體土地拆遷有本質區別。城中村改造拆遷是政府倡導、開發商投資、村民自主拆遷三方結合,拆遷主體是村集體組織自主拆遷。國有土地的征收拆遷和農村集體土地的征收拆遷都是以政府的名義進行的,二者的拆遷主體有著本質的區別。城中村改造拆遷補償項目因村而異,各城中村根據自身條件和經濟狀況,由村民大會或村民會議通過討論確定補償方案。但總的來說,分為以下幾項:
1.用宅基地置換300平米的高層住宅:這是石家莊市政府倡導並決定的補償方式,是底線,不能低於這個標準。當然,村裏基本都是按照這個標準,有的村甚至會提高補償標準,比如給集體組織的村民300平米的套內面積。
2.臨時安置費和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按15元/m2計算,搬遷費按10元/m2計算,分兩次計算;這是截至2011的標準。但是最近國有土地的征收拆遷,增加了這兩個量。城中村改造的補償肯定會參照這個標準相應提高。
3.地上房屋補償及裝修款:沒有具體標準可供參考,壹般由評估機構評估確定。當然,評估機構有具體的標準。室內裝修賠償基本差不多。
4.停產停業損失:該費用主要用於補償營業用房。比如沿街門簾、城中村企業或公司停業期間補償的損失,壹般通過協商或評估確定。
五、拆遷獎勵:各村制定本村獎勵標準,不能統壹。
六、電器轉讓費:壹般按照市場價補償。目前家電轉讓費:200元壹臺空調;有線電視150元每戶;電話轉賬到88元;熱水器100元,以此類推。拆遷過程中市場價格上漲的,相應增加補償款。
七。其他補償或補助:在上述標準基礎上或參照上述標準,各村對困難戶分別進行支付和補償,具體由各村主要集體組織通過補償方案確定,具體視村情況而定。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六條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未達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的,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報告,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根據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並在房屋征收範圍內予以公告。
補償決定應當公正,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壹款規定的與補償協議有關的事項。
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