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企業類型選擇法是指投資者根據稅法的稅收優惠規定,通過選擇企業類型來減輕稅收負擔的方法。中國企業按投資來源可分為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分別對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實行不同的稅收政策;同壹類型的企業,內部組織形式不同,稅收政策也不同。因此,對於不同類型的企業,其稅負是不同的。投資者在進行投資決策之前,企業類型的選擇是必須考慮的問題之壹。
二。境內公司更名所需材料:
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公司申請登記的授權委托書;
3.名稱變更預先核準申請書和企業名稱變更預先核準通知書。
4.股東大會決議;
(壹)決議事項。
(二)修改相關章程;
③股東(自然人)簽名或董事簽名;
5.章程的修改;
6.加蓋公司印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變更境內公司地址,所需資料如下
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新住所使用證明(產權證或房屋租賃證復印件;租住住所的同時提交租賃協議復印件);
3.股東大會決議和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董事簽名;
(1)決議事項;
(二)修改相關章程;
(3)自然人並有股東蓋章簽字;
4.公司申請登記的授權委托書;
5.加蓋公司印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6.在跨區域變更的情況下,需要采取以下步驟:
(1)申請人向擬遷入地登記機關提交變更材料,擬遷入地登記機關初審合格後出具《企業遷移通知書》;
(二)企業向遷出地登記主管機關提交《企業遷移通知書》;遷出地登記機關將登記檔案以掛號郵寄方式送達遷出地登記機關;
(三)企業應向遷入地登記主管機關辦理變更登記,領取新的營業執照。公司變更登記涉及修改章程(除住所和經營範圍外)的,應當提交修改後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壹式兩份;
7.如果稅收從壹個管轄區轉移到另壹個管轄區,則需要在原稅務管轄區辦理遷出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條由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名稱、住所、註冊資本、實收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二十八條公司變更名稱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第二十七條公司申請變更登記,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壹)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
(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涉及修改章程的,應當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修改後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登記事項須經批準的,還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批準文件。
第六十九條公司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未按照本條例的規定辦理相關變更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限期登記;逾期未登記的,處以654.38+0萬元至654.38+0萬元不等的罰款。其中,變更經營範圍涉及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未經批準從事相關經營活動,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未按照本條例的規定辦理相關備案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以3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