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擴大“六稅兩費”減征範圍。 按照50%稅額幅度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適用主體由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擴展至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2、減免“房土兩稅”。 對受疫情影響,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符合條件的納稅人,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在我市權限內予以減免;
3、緩繳或減免社會保險費。 對2022年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以及被納入封控管控防範區等封閉管理區的用人單位未能按時辦理養老、失業、工傷參保繳費業務的,經申請後,可以在調整為非中高風險地區或解除封控管控防範管理的次月起3個月內緩繳,最晚不得晚於2022年12月31日,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不影響個人社保權益。繼續階段性降低企業生育保險費率,2022年12月31日前企業繳費費率由職工工資總額的0.5%調降至0.45%。免征企業地方補充醫療保險費6個月;
4、緩繳或降低住房公積金。 對受疫情影響、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企業等用人單位,可依法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或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低至3%,期限不超過12個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壹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