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深圳擬錄用公務員名單

深圳擬錄用公務員名單

擬錄取的深圳公務員名單如下:

侯、、許、、周、、石增輝、陳培建、陸子栓、周玉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深圳市公務員分類管理和聘任制的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深圳市各級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下同)決定公開招聘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申請條件

(1)申請人應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國人民的國籍;

2.年齡壹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指1978 12.23至1996 12.23之間出生的,部分職位對年齡有進壹步要求);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品行良好;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8.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2)下列人員不得申請: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的;

3.被有關部門發現在各級公務員錄用中有弄虛作假等嚴重違反錄用(任用)紀律行為的;

4.法律規定的其他不得錄用(聘用)為公務員的人員。

(3)其他要求:

1.現役軍人、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在職(含試用期)公務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12起參加廣東省公務員錄用(聘任)考試的人員不得報考。

2.報考人員不得報考公務員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和近姻親關系的單位(含街道)的職位。

3.2015年國內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其他人員須在2014年2月23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申請國外學歷學位者,還須在3月1,2065438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證書或深圳市外國專家局出具的有效留學人員資格證明。

4.非深圳戶籍的報考人員(學生),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並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

  • 上一篇:誰有關於羅馬歷史的資料?
  • 下一篇:什麽是稅務文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