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機構改革的深化,中國逐步在工商、稅務、海關、質監、交通、藥監、司法、國土資源管理等行政執法部門實行垂直管理。
垂直管理部門脫離政府序列後,國家宏觀調控力度得到有效加強,行政執法中減少和避免了地方保護主義等諸多不利甚至消極因素,執法效率和質量顯著提高。
擴展數據:
壹、垂直單位管理:
1,上級主管部門制定業務標準和工作規範並逐級下發,下屬單位收到後遵照執行;
2.如果信息不及時公開,上級部門就很難及時、準確、方便地了解整個人力資源系統的財務狀況,不得不依靠各級人力資源部門層層上報自己的會計報表,導致財務風險加大。
3.會計處理質量不高。各級政府垂直管理部門設立自己的賬戶,獨立進行財務處理。壹方面財務處理的質量因單位會計人員的專業水平而異,另壹方面上級單位下發的標準難以執行;
4.信息化發展不平衡。由於各地經濟發展和領導對信息化的理解不同,有的單位已經實行了會計電算化,有的單位仍然手工操作。
5、信息系統不統壹,難以整合。已經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選擇了不同的財務軟件,這些各種各樣的軟件系統具有不同的架構和數據標準,很難集成。
二、在垂直管理的政府系統中,壹般既包括行政單位,又包括各級行政單位直屬的事業單位,還包括各類事業單位舉辦的企業實體。從會計核算上看,政府垂直管理體系包括行政單位會計、事業單位會計和企業會計。由此,政府垂直管理體制具有地域廣、分支機構多、業務復雜、管理難度大的特點。
根據我國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行政單位不允許對外投資和持有實體,但事業單位可以持有實體和對外投資並取得相應的投資收益。
百度百科-垂直管理單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