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稅務的推行,極大程度地簡化了納稅人辦稅程序,提高了主管稅務機關的辦稅效率,有利於激發稅務服務的潛能,通過著力於打造智能化納稅服務的新體驗,可以更好地滿足納稅人的多樣辦稅需求,建立智慧便民辦稅的新環境。
“智慧稅務”的建設讓納稅人體驗到了更佳的涉稅營商環境,同時也減輕了涉稅機構的負擔。例如,近年來推廣的“互聯網+稅務”、“物聯網+稅務”建設,為納稅人提供了更多智能化辦稅的渠道。《意見》明確,將加快推進智慧稅務的建設。2022年,納稅人信息將能基本實現稅費信息智能歸集,稅務機關可以對此進行自動分析管理。換而言之,納稅人的涉稅信息將更加透明化。
發票電子化——2021年建成統壹電子發票服務平臺
此外,發票電子化改革將繼續穩步實施。國家稅務總局自2015年起逐步在全國範圍內推行了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隨後在試點基礎上又逐步推廣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電子發票開具便利、便於保存,很大程度節約了納稅人的成本。根據《意見》,國家將於年內建成全國統壹的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屆時,納稅人可以隨時在線申領、開具、交付、查驗電子發票。鐵路、民航等領域發票電子化也將有序推進。
大數據應用
根據《意見》,中國政府接下來將深化大數據在涉稅領域的應用,包括探索區塊鏈技術在社會保險費征收、房地產交易和不動產登記等方面的應用。到2025年,稅務部門與相關部門的涉稅涉費數據***享將實現常態化、制度化。
轉向“以數治稅”——稅務監管和檢查將得以強化
從“以票管稅”轉向“以數治稅”
《意見》明確,稅務監管方式將從“以票管稅”轉向“以數治稅”。“以票管稅”,即通過加強發票管理來對納稅人的涉稅行為加以管控,是稅務機關壹直以來實施稅收征管的重要方式之壹。稅務局通過發票系統對納稅人的相關信息進行全面采集並進行實時傳遞,達到全程監控涉稅風險的效果。
至於“以數治稅”,在大數據時代,預期稅務機關將依托“金稅四期”建設,通過強化大數據雲平臺、外部信息交換等信息系統的功能,實現更多領域涉稅數據的歸集整合和***享互用,更有針對性地對數據進行統計分析以提升稅務監管能力;同時,也能利用大數據了解企業和經濟環境的基本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