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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陽殘保金怎麽算1沈陽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計算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每年繳納壹次,征收標準為:單位每年應繳納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上年度職工總數×1.5%-單位安排的殘疾職工總數)×年應納稅工資×征收比例。
A.上年職工總數:指上年計提應稅工資的人數;
B.本單位安排的殘疾職工總數:指張家港市殘疾人勞動服務所核定的人數;
C.年計稅工資:按12000元計算;
d、收款比例:
1,員工總數不足500人,征收比例為50%;
2、員工總數在500-5000人之間的,500人減50%;500人以上按30%征收;
3、職工總數在5000人以上的,征收比例為30%。
例如,A公司員工300人,其中殘疾人2人,應付殘保金為(300×1.5%-2)×12000×50% = 15000元。
沈陽市殘疾人就業政策保障金繳納指南
應繳保障金的計算公式為:(單位年末職工總數×1.6%-單位已安排殘疾職工人數)×單位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 0.6(註:已安排職工人數為1.5%-1.7%,部分未安排× 0.6)。如果是經營虧損,
遼寧省殘疾人聯合會、遼寧省地方稅務局、遼寧省財政廳關於小型微型企業免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通知
遼寧省殘疾人聯合會[20xx]22號20xx-4-28
各市、綏中縣、昌圖縣殘聯、地稅局、財政局:
為落實國務院《關於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國發[20xx]52號)和《關於加快殘疾人小康進程的意見》(國發[20xx]7號)“自工商登記之日起三年內,安排20人以下(含20人)小型微型企業(以下簡稱小微企業)殘疾人就業,免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相關要求,促進我省小微企業健康發展,保障殘疾人就業權益。現將我省小型微型企業免繳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事宜通知如下:
壹.豁免對象
20xx 65438+10月1(含)後新註冊的小微企業,符合豁免條件的,自工商註冊登記之日起36個月內免繳殘保金。
20xx 65438+10月1之前註冊的小微企業,符合豁免條件且自工商註冊登記之日起不滿36個月的,可豁免1個月的殘保金。
二。免除辦理手續
(1)申請免檢的小微企業應在年審期內持有效憑證(工資手冊、社保繳納憑證等)到當地殘聯進行審核。)證明免稅期內本單位職工總數,有效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二)各級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負責核實申請免繳殘保金的企業註冊時間、免繳期內企業每月職工人數等。,錄入年檢管理系統,並向企業出具加蓋審核印章的《小微企業剩余保險基金豁免核定通知書》。
(三)凡符合免繳條件的小微企業,到當地殘聯審核認定,並向其所在地稅務機關提交《小微企業殘保金免繳核實通知書》,作為殘保金免繳證明,未經審核認定的小微企業殘保金不得減免。豁免期結束後,企業正常支付剩余保險金。
三。相關要求
(壹)各級殘疾人聯合會應按月嚴格核定企業職工人數。企業職工人數超過規定免稅月數的,不計入免稅期。要擴大政策宣傳,做好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免辦服務。要保障殘疾人勞動權益,審核期間發現企業無故辭退殘疾人的,要及時通報同級勞動監察部門。
(二)各級地方稅務機關要認真協助同級殘聯,嚴格按照同級殘聯的審核,為符合免稅條件的小微企業提供各項服務,登記備案免稅期限和金額,免稅期結束後及時征收。要進壹步加強征管,對不符合免征額條件的企業,嚴格足額征收剩余保險金。
(三)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大工作力度,對因小微企業免交殘保金等因素造成的殘疾人就業資金短缺,及時給予資金支持,確保殘疾人就業健康發展。
(四)各地區要嚴格落實小微企業殘險基金減免相關要求,於每年6月底65438+2月向上級報送免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小微企業匯總表。省殘聯、省地稅局、省財政廳將聯合組織監督檢查。發現弄虛作假、隱瞞不報、虛報瞞報的,要嚴肅追究相關責任,情節嚴重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5)本規定自20xx 65438+10月1日起正式實施。
遼寧省財政廳
20xx年4月28日
沈陽如何計算剩余保險基金2。殘保金是殘疾人的保障基金。是指國家為推進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工作,使各類用人單位依法履行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義務,平等承擔社會責任,關心和幫助殘疾人,機關、團體、企業(福利企業除外)、事業單位應當按壹定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應當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按年征收,經市、區(縣)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審核後,由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征收。
1.應就業殘疾人不到1人。
安排殘疾人不足1的單位,應當按照實際差額比例計算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如某單位職工總數為50人,未安排殘疾人,應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41712(元)×50(人)×1.7%。
2.1年前成立且未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單位。
單位成立不滿1年的,單位成立後按滿期計算,不滿1月的不計算。
對於征收年度成立時間不足1年的用人單位,時間從地稅登記日的下壹個1月開始計算,65438+2月完成地稅登記的單位無需按比例申報審核殘疾人就業情況。
例如,某公司於7月1日完成了地稅登記,其員工總數為100人。未安排殘疾人就業,應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41712元×(100人× 1.7 %× 5/65438+。
3.安排未滿壹年的殘疾人就業。
殘疾人就業不滿壹年的,按照殘疾人實際就業的月份計算;不足壹個月的,按壹個月計算。
例如,某公司有50名員工,如果在8月365,438+0日錄用了65,438+0名殘疾人,應繳納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465,438+0765,438+02元×(50人× 65,438+0.7%-65,438+0× 5/65,438+02)。
企業剩余保險基金的計算:
根據國家《殘疾人保障法》規定,每個企業都需要安排壹定比例的殘疾人(有的地方是65438+職工總數的0.5%),達不到比例就需要繳納殘疾人保障金。壹般按照未達到規定安置比例的人數* 65438+本地區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總額的000%繳納(具體規定各地不壹樣)。建議:具體征收標準咨詢當地稅務機關。
以北京為例:
殘保金繳納額=(上年末本單位職工總數X1.7%-在職殘疾職工人數)x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X60%。
壹般企業提取剩余保費時:
借:管理費
貸:其他應付款——剩余保險;
支付剩余保費時:
借:其他應付款-剩余保費
貸款:銀行存款(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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