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申報條件
1.範圍對象:對沈陽戶籍在沈就業創業(不含機關事業單位全額撥款在編人員)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碩士和本科畢業生首次購買商品住房或存量住房(2017年1月1日後購房),並承諾在沈就業創業五年以上的畢業生,申請時畢業年限、首次購房時間均不超過五年的可享受壹次性購房補貼。
2.補貼標準:博士畢業生6萬元、碩士畢業生3萬元、本科畢業生1萬元。
二、申報資料
1.沈陽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首次購買商品住房補貼申請表;
2.畢業生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留學回國畢業生提供身份證、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外籍留學生提供護照、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3.申請人在沈工作的需提供:勞動合同、聘用合同及其他用工形式的工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社保部門出具的近期在沈連續繳納三個月以上社會養老保險繳費證明並加蓋繳費單位或工作單位公章;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並加蓋公章;申請人在事業單位工作的需要出具申請人編制證明;
4.申請人在沈創業的需提供:申請人須為企業法人,提供創業實體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創業實體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
5.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6.申請補貼時需提供房屋《不動產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符合條件的購房者應及時申請購房補貼,逾期不予補發。畢業五年內已取得《不動產權證書》的,購房時間以發證時間為準,申報期限為畢業證書發放五年內,申報期不足壹年的,可延期至房屋《不動產權證書》下發後壹年內提交材料,逾期視為自動放棄。畢業五年內未取得房屋《不動產權證書》的,購房時間以網簽合同簽訂時間為準(2017年1月1日後簽訂),申報期限為房屋《不動產權證書》下發後壹年內提交材料,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三、辦理流程
申報→審核→復核→撥付資金
四、申報時間及工作時限
工作時限:自申報之日起60個工作日。
五、受理部門及地址: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單位註冊地所在區縣(市)人社部門
六、聯系方式
沈陽市人力資源服務與行政執法中心 22531302
沈河區人社局24855507 和平區人社局 31912275
皇姑區人社局86267667-8102大東區人社局 88504833
鐵西區人社局25711356 於洪區人社局85831307
渾南新區人社局23844089 沈北新區人社局89863050
蘇家屯區人社局89121280 遼中區人社局87821329
新民市人社局 87851026 康平縣人社局 87338066
法庫縣人社局 87125305 經濟開發區人社局25371739
政策官方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