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證明,全過程跟蹤審計方法是最佳選擇。開展抗震救災全過程跟蹤審計,看似偶然、突發的審計事件,實質上反映的是審計機關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在“免疫系統”理論下,審計部門對抗震救災全過程跟蹤審計的重點是預防和監督救災資金的使用,使各類救災物資符合救災目標。
總的來說,抗震救災全過程跟蹤審計的主要內容有:(1)救災初期:審計的主要內容是救災資金預算表、資金來源統計、救災效益指標制定標準;(2)儲備和運輸階段:主要內容包括救災物資儲備制度、救災物資清單和救災物資清單的運輸等。(3)發放和使用階段:審計的主要內容是救災物資的發放額度、總體發放情況和救災資金使用情況統計。審計部門跟蹤其使用過程,按照既定的救災目標和審計目標進行審計,並將審計結果及時反饋給公眾,並根據各方反應進行調整。
審計署規定,全過程跟蹤審計的主要內容是:壹是加強撥付審計,確保及時足額撥付;二是加強分配審核,確保公開、公平、公正;第三,加強使用審計,確保專款專用;四是加強物資采購和管理審核,確保采購規範和管理有效;第五,加強對捐贈的接收、轉移、管理和使用的審計;六是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紀行為。
目前跟蹤抗震救災全過程的審計人員都是傳統審計人員,對重大突發事件的特殊性認識不足,缺乏這方面的專業素質,審計效率較低。再加上災害的偶然性和突發性,全過程跟蹤審計的風險越來越大。因此,應註意:實施風險導向審計,始終保持職業懷疑和獨立性,綜合評估獨特風險,控制風險等。,並針對特殊和不同的風險實施不同的審計程序。因地制宜,建立適合抗震救災跟蹤審計的有效審計渠道。制定簡化審計程序的標準,並考慮審計風險,以確定及時、簡化和有效的審計程序。要善於運用科學的審計統計分析方法,抓住重點,抓住機遇。要對有限的審計資源進行合理有效的配置,及時調整工作重點,分階段、按重點進行審計。加強審計人員的風險責任意識和職業判斷也非常重要。
國家也要做好抗震救災等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審計預案。國家應從制度上固化全過程跟蹤審計的“非常規審計”模式,形成專門的審計模式。壹是建立強有力的指揮系統,在抗震救災應急審計預案啟動的第壹時間調動各方審計資源開展工作;第二,基於突發性和緊迫性,建立審計機構內部各部門之間的高效運行和協調機制;第三,建立有效的審核“綠色通道”,研究開通“綠色通道”的方法;四是研究制定適合抗震救災應急審計的審計結果評估和獎懲制度;五是建立統壹固定的信息公開和信息披露機制,促進抗震救災工作有序、有力、有效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