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的三個附加稅分別是城市建設稅、教育附加費、地方教育費附加三種。
1、城建稅:
(1)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稅率為7%。
(2)納稅人所在地在縣城、鎮的稅率為5%。
(3)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縣屬鎮的,稅率為1%。
(4)應納稅額=實際繳納的“二稅”稅額之和×適用稅率。
2、教育費附加:增值稅稅額與消費稅稅額的3%。
3、地方教育費附加:增值稅稅額與消費稅稅額的2%。
查賬征收的:
1、按營業收入交5的營業稅(營業稅已退出歷史,不在增收);
2、附加稅費:
(1)城建稅按繳納的營業稅的7繳納;
(2)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的3繳納;
(3)地方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的1繳納;
(4)按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實行5-35的的超額累進稅率。核定征收的稅務部門對個體工商戶壹般都實行定期定額辦法執行,也就是按區域、地段、面積、設備等核定給妳壹個月應繳納稅款的額度。
擴展資料:
1、查賬征收。這種方法較為嚴格,適用於賬戶健全、核算準確的個體工商戶另外如果達到條件的個體工商戶,也可以由其他征收方法改為查賬征收。
2、核定征收。對於具有壹定情形的個體戶,稅務部門核定其應納稅額進行征收。
3、定期定額征收。稅務部門根據相關規定對個體工商戶在壹定經營時間核定其應納稅收入或所得額和應納稅額進行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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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
第三條城市維護建設稅,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消費稅、增值稅、營業稅稅額為計稅依據,分別與消費稅、增值稅、營業稅同時繳納。
《中華人民***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
第四條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如下:
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稅率為7%;
納稅人所在地在縣城、鎮的,稅率為5%;
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或鎮的,稅率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