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範圍不同。
會計師主要是核算和分析,審計師是因經濟監督的;
2.性質不同。
會計是經營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
審計是經濟監督的重要組成部分;
3.對象不同。
會計的對象主要是資金運動過程,審計的對象主要是會計資料和其他經濟信息所反映的經濟活動。
4.方法程序不同。
會計方法體系由會計核算、會計分析、會計檢查三部分組成,其目的是為管理和決策提供必須的資料和信息;
審計方法體系由規劃方法、實施方法、管理方法等組成,其目的是為了完成審計任務。
5.職能不同。
會計的基本職能是對經濟活動過程的記錄、計算、反映和監督;
審計的基本職能是監督,還包括評價和公證。
壹般的情況下,審計師和會計師與律師比,律師的地位、工資會高壹些。
審計師 是專門從事檢查並進壹步證實公司會計賬目和報告的正確性、合理性和可接受性的專業人員。審計師是公司的高級職員。壹個公司可以有壹至數名審計師,其任免權在股東大會,任期由公司法規定,可以連選連任。如果在股東大會上沒有任命新的審計師,務必在規定的期限內把該情況通知公司的主管部門,由主管部門任命審計師來填補缺額。在某些情況下,法院可以罷免股東大會任命的審計師,並在必要時,任命新的審計師。 會計師 指具有壹定會計專業水平,經考核取得證書、可以接受當事人委托,承辦有關審計、會計、咨詢、稅務等方面業務的會計人員,如中國的註冊會計師,美國的執業會計師(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英國的特許會計師(chartered accountant),日本的公認會計師等。在西方國家,會計師是自由職業者。在中國,會計師又是會計幹部的技術職稱之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