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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服務業稅收優惠政策2020

2065438年7月1日至20265438年6月30日,購買掛車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購買日期以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海關關稅專用繳款書或者其他有效憑證的開具日期為準。2019年4月1日至20212年4月12日31日,允許生產、生活服務業納稅人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扣應納稅額。{生產生活服務業納稅人,是指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和生活服務的納稅人。根據《關於明確生活性服務業增值稅加計扣除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87號2019),從2019、10、1到2021、12、31,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增值稅加計扣除比例由65438+提高到生活服務是指滿足城鄉居民日常生活需求的各類服務活動。包括文化體育服務、教育醫療服務、旅遊娛樂服務、餐飲住宿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其他生活服務。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服務和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生活必需物資快遞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公共交通服務的具體範圍按照《關於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財稅[2016]36號)執行。

生活服務、快遞服務具體範圍按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註釋》(財稅[2016]36號發布)執行。從2009年4月1日起,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從事增值稅應稅銷售或進口貨物。原稅率為16%的,稅率調整為13%。原適用10%稅率的,稅率調整為9%。因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用人單位未按時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工傷保險費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後三個月繳納,期間不收取滯納金。

疫情期間,用人單位、靈活就業人員和城鄉居民未按時辦理參保繳費登記、繳費申報和待遇申請的,疫情發生後允許補辦,延長期間正常享受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待遇,不影響參保人個人權益記錄。更換應在疫情解除後三個月內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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