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制品的增值稅稅率是16%,采用簡易征收率為3%。
《中華人民***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條增值稅稅率:
(壹)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貨物,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外,稅率為17%。
(二)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3%:
1、糧食、食用植物油;
2、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制品;
3、圖書、報紙、雜誌;
4、飼料、化肥、農藥、農機、農膜;
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三)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零;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納稅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稱應稅勞務),稅率為16%。
擴展資料:
中國自1979年開始試行增值稅,於1984年、1993年和2012年進行了三次重要改革。現行的增值稅制度是以1993年12月13日國務院頒布的國務院令第134號《中華人民***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為基礎的。
第壹次改革,屬於增值稅的過渡性階段。此時的增值稅是在產品稅的基礎上進行的,征稅範圍較窄,稅率檔次較多,計算方式復雜,殘留產品稅的痕跡,屬變性增值稅。
第二次改革,屬增值稅的規範階段。參照國際上通常的做法,結合了大陸的實際情況,擴大了征稅範圍,減並了稅率,又規範了計算方法,開始進入國際通行的規範化行列。
第三次改革,把部分現代服務業由征收營業稅改為增值稅,擴大了增值稅的征稅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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