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納稅的。
企業因雇用季節工、臨時工、實習生、返聘離退休人員以及接受外部勞務派遣用工所實際發生的費用,應區分為工資薪金支出和職工福利費支出,並按《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其中屬於工資薪金支出的,準予計入企業工資薪金總額的基數,作為計算其他各項相關費用扣除的依據。
企業通過發行債券、取得貸款、吸收保戶儲金等方式融資而發生的合理的費用支出,符合資本化條件的,應計入相關資產成本;不符合資本化條件的,應作為財務費用,準予在企業所得稅前據實扣除。
擴展資料:
企業納稅要求規定:
1、根據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原則,企業主營業務成本(支出)應當允許據實扣除,期間費用除稅法有明確規定外(比如廣告費、業務招待費、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等),也允許據實際扣除。
2、從事代理服務、且主營業務收入為手續費及傭金的企業,其手續費及傭金支出屬於企業營業成本範疇,並準予在稅前據實扣除。
3、企業籌辦期發生的業務招待費直接按實際發生額的60%、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按實際發生額,計入籌辦費,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幹稅務事項銜接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98號)第九條規定的籌辦費稅務處理辦法進行稅前扣除。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幹稅務處理問題的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