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是對個人(自然人)取得的應稅所得征收的壹種稅,是國家公共財政最重要的形式和來源之壹。稅收的本質是國家為滿足社會公共需要,在個人所得稅征管過程中,調整稅務機關與自然人(居民和非居民)之間社會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是指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居住滿壹年,或者雖未居住或者居住不滿壹年,但從中國境內取得所得的個人,包括中國公民、個體工商戶和外籍個人。
個人所得稅的征稅範圍包括: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報酬收入;版稅收入;營業收入;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收入;財產轉讓所得;意外收入和其他收入。居民個人在前四項中取得的所得稱為綜合所得,按照納稅年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這些項目,按月或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的後五項所得,應當按照稅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2021個人所得稅全面匯算清繳將於2022年6月30日結束。
1.工資、薪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707號)第六條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務分紅、津貼、補貼以及其他與受雇或者受雇有關的所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扣除。前款所稱工資、薪金,是指企業在每個納稅年度支付給本企業聘用或者雇用的職工的全部現金或者非現金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職工聘用或者雇用有關的其他費用。
合理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按照股東大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或相關管理機構制定的工資薪金制度的規定,實際支付給職工的工資薪金。稅務機關在確認工資薪金合理性時,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壹)企業制定了相對規範的員工工資薪金制度;
(二)企業制定的工資薪金制度符合行業和地區水平;
(3)企業在壹定時期內支付的工資薪金相對固定,工資薪金調整有序進行;
(四)企業已就實際支付的工資薪金履行了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義務;
(5)工資薪金的安排不以減少或逃避稅收為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稅前扣除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34號,2015),納入企業職工工資薪金制度並隨工資薪金壹起固定的福利補貼,可作為企業發生的工資薪金費用,按規定在稅前扣除。不能同時滿足上述條件的福利補貼,按規定在稅前扣除。企業在年度匯算清繳結束前實際支付給職工的年度工資薪金,允許在匯算清繳年度按規定扣除。個稅采用超額累進稅率,起征點為5000元/月。
個人所得稅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工資收入-“五險壹金”-專項扣除-抵扣)×適用稅率-速算扣除。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
個人所得稅采取源泉扣繳、自行申報的方式征收,支付所得的單位或個人為個人所得稅的扣繳義務人;工資、薪金所得從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而沒有扣繳義務人,有扣繳義務人,但扣繳義務人未按照稅法規定代扣代繳稅款的,由納稅人自行申報納稅。
二。勞務報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707號)第六條規定,勞務所得,是指個人從事勞務取得的所得,包括設計、裝飾、安裝、繪圖、檢測、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座、翻譯、審稿、書畫、雕塑等。
企業接受外部勞務派遣存在稅前扣除問題,勞務派遣實際發生的費用應分兩種方式稅前扣除:按協議(合同)直接支付給勞務派遣公司的費用應視為勞務費用;直接支付給職工的費用應視為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其中,屬於工資薪金的費用,允許計入企業工資薪金總額基數,作為計算扣除其他相關費用的依據。
勞務報酬所得的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
不超過4000元的應納稅額=(不含稅收入-800)×稅率
超過4000元的應納稅額= [(不含稅收入*(1-20%)]×稅率。
勞務報酬所得稅率表:
工資薪金和勞動報酬有什麽區別?都是納稅人經營成本和管理費用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關於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幹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工資、薪金所得屬於從屬個人勞務活動,即在機關、團體、學校、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工作取得的報酬;勞務報酬所得,是個人獨立從事各種技能、提供各種服務所取得的報酬。
兩者的主要區別在於,前者有就業與被就業的關系,而後者沒有。在實踐中,主要的區分標準是員工與企業是否簽訂了勞動合同。比如實習生沒有簽合同,獲得的報酬壹般是按照工作獎勵項提前支付。在稅法理論中,是否獨立取得收入是工資和勞務報酬的核心區別。
根據工資、薪金所得稅法理論,它是以企業完成經營活動為前提,職工沒有經營活動的額外支出,經營成本由企業承擔。比如為公司跑業務,員工乘坐高鐵由公司報銷,工資收入是凈收入,扣除五險壹金、專項費用和允許扣除的基本扣除費用後計算。勞動報酬不壹樣。稅法理論認為,職工以個人為單位獨立提供勞務,費用由個人承擔。計算收入時,應扣除成本。但是,個人提供勞務是不可能的。沒有明確的成本核算,稅法只能壹刀切。規定勞務報酬所得不超過4000元的,可扣除800元作為成本,超過4000元的,可扣除20%作為成本,余額計稅。
6萬元可以在年度匯算清繳中扣除,這不僅僅是工資薪金收入。如果妳沒有工資,只有稿酬收入,那麽除了扣除人工成本,妳還可以在結算結束時扣除6萬元,這是基本扣除的費用,對應的是個人在這個世界上要生活的基本生活成本。
工資薪金和勞動報酬還有壹個區別。工資不用交增值稅,但是勞務報酬要交增值稅。為什麽?其實出於同樣的原因,增值稅針對的是生產經營的增值過程。收入剔除成本後會有增值額,有增值額就產生增值稅。工資薪金凈收入,相應的經營成本體現在企業不屬於個人,所以工資不征收增值稅。勞動報酬不壹樣。員工獨立提供勞務。稅法理論會把妳當成壹個沒有成本的虛擬小企業,扣除800元或者20%的應納稅所得額。有收入就有增值。當然增值部分會征收增值稅,還有增值稅附加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
勞務報酬不繳納增值稅有兩個原因。第壹,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增值稅起征點的適用範圍僅限於個人。
增值稅起征點的範圍如下:
(壹)銷售商品,月銷售額5000-20000元;
(二)銷售應稅服務,月銷售額5000-20000元;
(3)按時間納稅的,每次(日)銷售額300-500元。
大部分員工都沒有達到門檻。第二,稅法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企業或個人有代扣代繳個稅的義務,但沒有規定代扣代繳相應的增值稅及附加,所以會有很多員工的所得稅不應該繳納增值稅及附加。
三。經營所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活動所得、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者和合夥企業的個人合夥人的生產經營所得,是在中國境內註冊的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個人依法從事辦學、醫療、咨詢等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收入;個人從企事業單位承包、租賃、分包、轉租取得的所得;個人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
其取得的業務收入,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
應納稅額=月(季)核定營業額或收入(不含增值稅)×征收率
企業所得稅稅率表:
每壹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和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5%至35%的超額累進稅率。營業收入類似於企業所得稅,與其他收入相比,營業收入具有以下特點:壹是機構的穩定性;第二,經營的連續性;第三,是否是單壹的個人活動,是與勞務報酬所得的區別。
業務收入稅收優惠政策為2021年1年1年至2022年1年2月31年。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對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萬元的部分,減按50%征收個人所得稅。關於取消代開貨物運輸發票個人所得稅預繳的有關事宜。個體工商戶可享受所得稅預繳匯算清繳減半政策,減免稅=(營業收入不超過654.38的個體工商戶應納稅所得額+0.00萬元-其他政策減免稅x營業收入不超過654.38的個體工商戶應納稅所得額+0.00萬元÷營業收入應納稅所得額)×(654.38+0-50%)。
享受政策不需要備案。在個人所得稅申報表和減免稅報告的相關欄目填寫即可享受。個體工商戶在預繳稅款時可以享受,其年度應納稅所得額暫根據報告期末情況判斷,年度匯算清繳時按年計算。個體工商戶從兩個以上地方取得經營所得的,在辦理年度匯總納稅申報時,需要合並個體工商戶年度應納稅所得額,重新計算減免稅,多退少補。
業務收入和勞務報酬有什麽區別?
業務收益和合作風險由個人承擔(業務按成果交付,業務成果歸個人所有)。普通自然人除了時間,還有其他生產資料投入進行經營收入。勞動報酬和合作風險由企業承擔(通常按時間支付,無論是否完成)。近年來出現了不少明星逃稅的案例,其形式主要是綜合所得性質與業務所得性質之間的人為轉換。正常納稅的,個別明星獲得商演,演出根據會計準則屬於勞務報酬,按20%-40%的稅率計算勞務報酬綜合所得。而個別公司核定征收後的企業所得稅稅率相當於0.5%-3.5%,通過稅收征管收回,所以避稅方式是個雷區。
既有綜合收益,也有營業收入。個人所得稅計算時費用如何扣除?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納稅人首先要結合收入的具體情況,做好計算,合理避稅,合法納稅再選擇最佳方案。
情況
中國公民吳某在A公司擔任高管,2021年度綜合所得由單位代扣代繳,個人結算。年薪收入35萬元,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金額為3.2萬元。吳某有壹個女兒正在上小學,每月可享受專項附加扣除1萬元,全年1.2萬元;吳某是獨生子,他的父母已經70多歲了。他可以享受每月2000元的專項附加扣除,全年24000元。吳某貸款購買首套住房,每月可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1萬元,全年1.2萬元。吳某2021 * *可享受4.8萬元專項附加扣除。上述扣除項目已由A公司在當年各月扣繳個人所得稅時申報扣除。
2021,1,吳某還成立了個體工商戶,從事動漫設計,取得動漫設計服務收入161萬元。已知該個體工商戶稅前員工工資、房租及水電、辦公用品費用分別為30萬元、6萬元、654.38+0.4萬元,合計50萬元。
吳燦牟在計算當年營業收入時,是否調整了已從綜合收益中扣除的費用?
政策分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處理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號,以下簡稱“1號公告”),既取得綜合所得又取得經營所得的納稅人,可在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中申報扣除6萬元、專項附加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並依法確定。據此,吳某對2021取得的兩類收入的費用扣除有兩種方式:第壹種是在綜合收益中申報扣除,第二種是在營業收入中申報扣除。
方案1:從綜合收益中扣除
在此方案下,2021年吳某個人所得稅綜合應納稅額為(35-6-3.2-4.8)×20%-1.692 = 2.51(萬元)。2021年度,業務收入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為(161-50)×35%-6.55 = 32.3(萬元)。
值得註意的是,《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落實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公告2021號)第二條。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12)規定,對個體工商戶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減按50%征收個人所得稅。在此基礎上,在吳某投資的個體工商戶減免稅(100×35%-6.55)×50% = 14.23(萬元),實繳稅款32.3-14.23=18.07(萬元)。
吳某當年納稅總額為2.51+18.07=20.58(萬元)。
方案二:從營業收入中扣除。
公告號解釋文件第十三條第四款1明確,既取得綜合所得又取得經營所得的納稅人,可以在綜合所得或者經營所得中申報6萬元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其他依法確定的扣除,但不得重復申報扣除。對於在經營收入年度匯算清繳中已申報費用扣除、三險壹金、專項附加扣除等扣除項目的納稅人,在提供綜合收入年度匯算清繳預填服務時,費用扣除等數據將設置為0。同時,納稅人還可以在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中,更正業務收入申報,扣除每年6萬元的扣除費用。
根據上述規定,2021年吳某的費用6萬元、專項附加扣除3.2萬元、專項附加扣除4.8萬元,共計654.38+0.4萬元,可申報從營業收入中扣除。吳某可以確認當年營業收入的應納稅所得額為161-50-14=97(萬元)。
在此方案下,吳某在辦理2021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時,要將代扣代繳時申報的654.38+0.4萬元扣除費用全部清零,同時在申報業務收入時增加654.38+0.4萬元扣除費用。
此時吳某2021年綜合所得應納稅額為35×25%-3.192=5.56(萬元),營業收入應納稅額為(97×35%-6.55)×50%=13.7(萬元)。吳某當年繳納個人所得稅5.56+13.7=19.26(萬元),比方案壹少20.58-19.26=1.32(萬元)。
提醒建議
實踐中,有的納稅人不僅在單位擔任職務或被聘用,還獲得固定工資薪金,本人還從事第二職業。比如,有些合夥企業的股東不僅有自己的工作,還參與合夥企業的投資。對於這類納稅人來說,其收入構成相對復雜,在費用扣除方式的選擇上存在空間。
值得註意的是,取得兩種不同類型所得的納稅人,應當從壹種所得中扣除其全部減除費用,而不是從綜合所得中扣除壹部分減除費用,從經營所得中扣除壹部分減除費用。在實踐中,如何選擇費用扣除方法並沒有固定的模式。納稅人應綜合考慮兩類收入和最新稅收法律法規,通過數據計算分析選擇最優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