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年檢制度
年檢制度是年度檢驗制度的簡稱。是登記主管機關依法按年度對市場登記事項的執行與變動情況進行檢驗,確認市場開辦單位繼續經營資格的法定制度。
實行年檢制度,可以督促市場開辦單位全面自查,自覺遵守法律、法規或政策,增強登記註冊管理的效果;同時,可以使市場登記管理機關全面了解市場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二)公告制度
公告既是市場登記註冊的必經程宇,同時也是監督管理的方法。通過公告,壹方面可將登記註冊的事項向社會公開,使之件於社會監督之下;
另壹方面,市場登記事項壹經公告,就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對抗第三稈,如市場名稱經公告後,市場開辦單位便享有專用權,具有排他性,其他單位不得冒用、混用。
(三)市場統計制度
市場統計制度是對市場和市場運行的動態情況,進行信息資料的搜集、整理,作歸納統計、量化分析,以便為市場調控、監督部門提供決策依據的管理制度。
《商品交易市場登記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市場開辦單位應按季度、年度向市場登記管理機關報送各類商品的成交量、成交額及進場設點交易的攤位個數等資料。
(四)市場檔案管理制度
檔案是各級機關,團體、企小業單位或個人,在社會活動中形成並作為歷史記錄保存起來以備查考的各種文件材料。市場登記檔案是登記主管機關在依法履行市場登記管理職能的過程中形成並經科學分類、保管,以便查考和使用的有關市場開辦情況的文件資料的總和。
擴展資料
市場主體登記管理註意事項:
國務院規定,期貨交易所的設立必須經國家證監會審核後報國務院批準,並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的《商品交易市場登記管理暫行辦法》也規定了市場登記管理機關是國家工商局及地方各級工商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履行的市場登記管理活動是國家行政執法的壹個重要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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