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工作。中國共產黨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報告明確提出“自信自強、誠信創新、奮發有為、勇於前進”的精神品質,作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精神動能和保證。
這四大精神品質,偉大的建黨精神和“三個務必”精神,吹響了譜寫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更加輝煌篇章的沖鋒號,具有鼓舞和激勵全國各族人民創造新的歷史業績的獨特功能和價值效用。
1.自信和自強是創業主體(包括個人和群體)的精神基石和信仰來源,其中包含著主體對理想目標和自身能力素質的高度認同以及相信通過努力可以實現理想目標的精神元素。
2.堅持誠信創新是主體創造價值和輝煌業績所必需的精神內核。主體堅持正道、弘揚誠信、在此基礎上開創新局面、取得新成就的精神要素,實質上是中華文明承前啟後、繼往開來精神的集中體現。
3.艱苦奮鬥是主體創造精神和奮鬥精神的集中體現。主體在精神稟賦上的努力、積極進取、昂揚向上的精神要素,本質上是壹種永不懈怠、永不止步、永不滿足的狀態。
4.勇往直前是主體實踐品格和行為品質的價值呈現。內涵主體勇敢而堅決地朝著既定的目標前進,大步向前,風雨無阻,堅持道路,保持意誌,不斷前進。
自信自強、誠信創新、堅忍不拔、勇於前進這四種精神品質各有側重、相輔相成,連成壹個有機統壹的精神價值體系,既是對中華民族歷史上諸多精神理念和倫理美德的全面繼承和發展,也是當代中國生產者和各族人民在新時代、新征程上需要培育和大力弘揚的精神品質和信仰氣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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