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稅單:
稅收票證是納稅人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的法律憑證,完稅憑證是稅務機關根據稅法向納稅人征收稅款的專用憑證。分為完稅證明,包括通用完稅證明、定額完稅證明、印花稅票、完稅簿。
二、免稅郵票怎麽開?
增值稅壹般納稅人銷售免稅產品不得開具專用發票(國有糧食購銷企業銷售免稅糧食除外)。
違反規定開具專用發票的,對其開具的銷售額按照增值稅適用稅率全額征收增值稅,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3.免稅發票的條件是什麽?
1.銷售或提供的服務符合免稅要求。
2.需要在主管稅務局進行免稅備案。
不管是不是免稅企業,都要按照稅法的相關規定開具銷售發票。但免稅商品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單位和個人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對外經營收取款項的,收款人應當向付款人開具發票;
特殊規定。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在下列情況下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壹條稅務機關是發票的主管機關,負責發票的印制、領購、開具、取得、保管和繳銷的管理和監督。單位和個人在買賣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經營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時,應當按照規定開具、使用和取得發票。發票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