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善稅收調節體系,使稅 收調節分配的功能在居民收入環 節,存量財產,投資收益等各個環 節得到有效發揮,改變稅收調節 存在的缺失,弱化現象
(1)適應我國經濟的轉型和 經濟社會發展狀況,構建和完善 16 發展研究/2006 年第6 期 有利於形成相對均衡的利益分配 格局和社會公平的稅制結構.我 國實行以商品稅為主的稅制,商 品稅占稅收收入的60%左右.商 品稅是壹種間接稅,具有隱蔽性, 易轉嫁性和累退性,作為比例稅, 不但不具有調節收入的功能,反 而能夠放大收入的不平等,具有 反向調節的作用,是壹種不利於 公平的稅種.當前應當根據"十壹 五"經濟社會發展目標,推進稅制 改革,在稅制結構上形成有利於 社會公平的框架,使稅收調節分 配的功能得到有效發揮,改變稅 收調節缺失,弱化現象.要真正實 現通過稅收調節貧富差距的目的, 必須對中國的整體稅制進行全盤 考慮.
(2)針對我國稅收調節存在 單壹,缺失,弱化的狀況,建立多 稅種,立體式,全過程的稅收調節 體系要完善稅收政策,逐步建立 起壹個綜合協調配合,覆蓋居民 收入運行全過程,以個人所得稅 為主體,以財產稅和社會保障稅 為兩翼;以其他稅種為補充的收 入分配稅收調控體系.從個人收 入的存量,增量,轉讓等多個環節 對收入分配進行全方位調節.單 壹 的個人所得稅難以形成有效的 調控力度,還應開征與建立同個 人收入分配稅收調控體系相關稅 種,如在個人收入環節開征社會 保障稅;對存量資產開征房地產 稅;對個人的投資收益開征證券 交易稅等,使稅收對個人收入分 配差距的有效調控覆蓋全過程, 形成對收入分配的完整的調控體 系,確保收入差距保持在壹個合 理的範圍.總之,縮小兩極分化, 需要整體稅收制度的配合,才可 能平衡調節收入差距.
2,運用綜合調控手段,加強 對高收入階層的稅收調控
(1)加快個人所得稅改革, 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制模 式.我國個人所得稅與世界各國 相比,還有差距,過低的比重使得 個稅的收入分配調節功能在中國 難以發揮.同時,由於征管水平的 限制,又缺少壹個很好的納稅人 收入管理系統,個人所得稅65% 左右的收入來自工資薪金所得, 工薪階層成了實際上的最主要的 納稅人.因此,要在去年調整個人 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費用扣除 標準上,進壹步研究改革個人所 得稅制度,更好地發揮個人所得 稅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實行綜 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 度;合理確定稅率水平,優化稅率 結構;合理確定減免稅項目,嚴格 減免稅政策.同時加快建立全國 統壹的信用系統,實行收入支付 的信用化,使個人的隱性收入顯 性化,這對充分發揮個人所得稅 的收入調節作用有著重要的意義, 並使對高收入者的稅收調控成為 可能.
(2)深化消費稅制改革.充分 發揮消費稅商品課稅再分配功能, 對必需品適用低稅率或免稅,對 奢侈品適用高稅率.今年4 月1 日 出臺的消費稅相關規定,雖然對 壹 些稅目和稅率做了調整,但還 不夠.建議隨著經濟形勢調整消 費稅征稅範圍,拓展對奢侈消費 品等項目的稅基,適當增設新稅 目,對某些超越大眾生活水平的 高消費項目或服務,如高檔別墅, 高價宴席,名貴寵物等商品列入 消費稅的征稅範圍;適當調高煙 酒,汽油,柴油的消費稅稅率,從 而倡導堅持"綠色"標準,節約天 然能源,促進可持續發展的消費 風尚,在總體上提高消費稅占稅 收中的比重.
(3)開征遺產稅,物業稅等稅 種.由於我國居民收入差距和財 產分配差距都達到了較大的區間, 如果不采取壹定的措施加以控制, 還會隨著經濟的發展進壹步擴大, 那樣會對我國經濟發展帶來十分 明顯的不利影響,因此應盡快建 立完善的遺產稅和贈與稅征收體 制.開征物業稅,有利於解決現行 房地產稅收不統壹,計稅依據不 合理以及房,地分別征稅帶來的 不規範等問題,有利於加大對收 入分配的調節力度.
3,把"富民優先"作為經濟 發展新階段以及解決基尼系數拉 大問題的重大經濟政策,對低收 入者實施積極的稅收扶持政策
(1)完善支持農業發展的稅 收政策措施.農業的基礎地位和 弱質產業特性,要求政府和社會, 在取消農業稅的同時,應在提高 農業生產專業化和規模化水平, 大力發展農業產業集群,健全現 代農產品市場體系等方面給予政 策支持.具體講要對農業生產資 料采取更加優惠的增值稅稅率, 進壹步降低生產資料價格,減輕 農民負擔.要大力鼓勵發展農村 新經濟組織,對於農民專業合作 經濟組織,在所得稅方面給予必 要的優惠扶持.對於投資農業(特 別是高科技農業),農業基礎設施 的企業及出口型農業企業,采取 與高新技術企業同等的稅收優惠 政策,並在壹定期限內減免地方 稅費.改變稅收累退性的格局,促 進農村要素流動,加快工業化和 城鎮化步伐,提高農民收入,變被 動為主動.進而緩解收入差距的 "馬太效應",建設好社會主義新 農村.
(2)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扶持 力度,使民營經濟得到長足的發 展.***同富裕,均衡發展是新世紀 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壹個重要戰 略目標,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正 是由存在較大收入分配差距的非 均衡發展,過渡到***同富裕的均 衡發展的切實可行的最佳途徑. 大部分勞動力在中小企業就業, 是壹個世界性的經濟規律.據統 計,目前我國中小企業已超過 1000 多萬家,占全部註冊企業總 數的99%,安置了75%的職工就業, 以中小企業為主的非公有制經濟 創造的稅收占有相當比重.只有 中小企業的不斷發展壯大,才能 提供穩定和更多的就業崗位.因 此,在稅收方面要采取多種形式, 以適應中小企業發展.
(3)加大對城鎮下崗失業人 員再就業的稅收支持力度,推進 就業和再就業.建議擴大增加就 業和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的稅收 優惠對象範圍,將享受優惠人員 的範圍.擴大到集體企業的下崗 人員,失地進城的待業農民,以及 下崗再就業人員;優惠稅種不僅 包括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 育費附加和所得稅,還應包括增 值稅;優惠政策不僅針對生產企 業,還應包括國家鼓勵發展的其 他行業,產業,如商業,餐飲,旅 遊等,促進第三產業和中小企業 發展,形成新增就業能力. (4)建議開征社會保障稅.社 會保障稅屬於累退稅,具有雙向 調節功能,壹是對社會整體來說, 可以實現收入由高收入群體向低 收入群體的橫向轉移,二是對成 員個體來說,能實現其收入由青 年或就業時間向老年或失業時間 的縱向轉移.就我國目前情況看, 當前應盡快建立起以稅收為主要 來源的社會保障籌資機制.社會 保障稅的課稅範圍,應當與當前 我國二元經濟結構下統壹城鄉稅 制,消除城鄉差別的趨勢相適應. 應實行分項比例稅率,針對退休, 失業,傷殘,醫療等具體項目需要 的社會保險支出量,規定高低不 等的差別比例稅率.要本著輕稅 負合理負擔原則和公平與效率統 壹 的原則開征該稅.通過完善社 會保障制度,使廣大居民老有所 養,病有所醫,失業有保障.
4,加大對高收入階層非常態 收入的監管和稅收征管力度,堵 塞漏洞
(1)加強壟斷收入和非常態 收入的監管.目前,由於我國市場 秩序不規範,起跑線不壹樣,在初 次分配中,壟斷收入和非常態收 入比較突出,行政性壟斷行業收 入高於非壟斷行業,相差幾倍,久 已為社會所議論,但至今尚未從 源頭上,從初次分配環節解決壟 斷利潤的產生和分配問題.
(2)要積極推行存款實名制, 並逐步創造條件實行金融資產實 名制,限制非法收入.借鑒國外先 進做法,在全國範圍建立統壹的 納稅身份證制度,通過銀行賬號 在全國範圍內聯網存儲,並與稅 務機關聯網,使納稅人的每壹筆 收入都在稅務機關的直接監控之 下,從而有效地監督個人所得稅 征納情況.在全社會範圍內建立 個人信用體系,將每位公民的誠 信活動記錄在案,這項工作可以 說是壹次全社會的變革,不是稅 務機關壹家可以完成的,需要全 社會各部門通力協作和配合.
(3)對黑色收入和腐敗收入, 灰色收入比如走私販私鉆各種政 策空子,特別是貪汙所得的收入 要予以取締.據有關資料,我國地 下經濟的規模估計占GDP 的15%左 右,稅收對從事這部分經濟的個 人收入無法調節,必然回影響稅 收調節收入分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