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寫到雙鴨山這個讓我又喜又憂的地方時,雖然有很多故事,但都談不上。我的思緒像飛舞的柳絮,不時在腦海中跳躍。十幾年來,我歷盡千辛萬苦,受盡各種罪,終於熬過來了。我鼓勵自己不想寫就寫,絕不半途而廢。
如果我開車去某個地方,在沒有導航指引的情況下,我會像無頭蒼蠅壹樣遊蕩幾個小時,我很可能會選擇放棄。但在雙鴨山是不可能的。我會閉著眼睛摸回家,因為我熟悉的東西我熟悉不了。
在壹些大城市,任何人都不可能走遍壹個角落,除非是幹了很久的出租車司機。雙鴨山很小,三街八路。打車5塊錢就能跑遍全城。可能有些人沒聽說過雙鴨山,所以十年前我也是這樣也不奇怪。
雙鴨山位於黑龍江東部,距佳木斯約60公裏。它以城市命名,如水中嬉戲的鴨子。這個城市的每個人都住在山上。
2004年6月底11,我壹個人從吉林市來到這裏。我從來沒有踏上過黑土地,不知道前方是雷區還是深淵。既然是我主動選擇的地方,我只能以視死如歸的英雄氣概,毅然闖入這個“寧古塔”。
因為沒人接我,我拖著行李箱沿著雪山路尋找前任留下的宿舍。我終於找到了。我累得氣喘籲籲,不得不背著沈重的箱子爬到八樓,因為我的“家”在那裏。
進屋,三室壹廳的大房間空空蕩蕩,到處都是灰塵。唯壹的家具就是兩張破床和壹臺破電視,再看看前輩們用過的被褥和枕頭,讓我惡心。而且房間冷得脫不下衣服,這個宿舍根本沒用。
正在我為爬樓梯發愁的時候,出事了,我脫離了苦海。從此命運急轉直下,終於是酸甜苦辣,春暖花開。
壹天下午,我因為有事提前回了宿舍。我剛要開門,後面的女人問我:妳住這裏嗎?我聽到這裏,自然覺得很驚訝,回答:是啊!那婦人聽了,恍然大悟,問道:妳是哪裏人,向誰租的這房子?我沒有回答她的問題,而是問她,妳是誰?她說:我是這房子的主人。我壹聽,就知道是樓主來了。雖然之前沒見過,但是今天剛認識。但不是我想的那樣。她今天來的目的不是為了了解我,而是命令我們離開。為什麽?原來,這個女人把房子租給了壹個當地人,但那個人是個騙子。簽了壹年的合同,她只交了三個月的房租,轉身租給了我的同事,壹次性收取了年租金。然後換個手機號繼續行騙。俗話說得好,和尚跑不了廟,於是樓主就來這裏堵住的人,最後把我“抓”了好幾天。當對方知道我是壹個無知的人,並且駐紮在公司外,出於同情,超期逗留沒有被追究,而是指示我盡快搬出,否則就以占用她私宅為由起訴我(姐姐是尖山區法院壹級幹部)。而且起訴書已經擬好了,我差點成了被告。
我很幸運。短短壹天就在西平路五馬路找到了壹套二樓兩室壹廳的房子。雖然條件壹般,但畢竟有壹張桌子,壹個櫃子,壹張雙人床,最後看起來感覺有點像家。
雙鴨山人好客,不欺客,不排斥外地人,男女都很能喝。壹旦他們認妳為朋友,他們什麽都做得出來,慷慨大方。第壹次去礦上拜訪客戶,因為機電礦長下井,和總工程師聊了幾句。臨近中午,總工程師邀請我和他壹起吃飯。雖然剛認識,但我沒有屈服,爽快地答應了。到了餐廳才知道是酒席,有三四個客人。每個人都有壹杯散裝酒。總工程師說了幾句開場白後,只端起杯子說了壹個字:操!壹擡脖子,滿滿壹杯白酒瞬間變空。我從來沒見過這種喝酒,突然震驚的看了壹眼在場的其他人,只見他們都毫不猶豫的把杯子裏的酒幹掉了,逼得我屏住呼吸,只能擡脖子。我看不清我當時是什麽表情,但是那種火辣辣的感覺從喉嚨到肚子貫穿了整段。沒壹會兒,第二杯也是這樣,第三杯還是壹樣。整個飯局不到半個小時就結束了,出於禮貌我沒吃幾口就喝了三杯60多度的白酒。
以前我喝白酒都是半斤,但是喝幾個小時都是慢慢的小心翼翼的喝,不像這種喝法:唰,唰,三杯完成工作。
以上只是我參加雙鴨山的前奏,接下來就叫高潮叠起,不醉不歸。因為場景太多無法壹壹回放,這裏只呈現兩個鏡頭,可見:
鏡頭壹:2005年初夏,某礦。我和煤礦經理立馬壹拍即合,中午叫了壹幫遼寧老鄉喝紮啤。我壹次喝了七個能裝兩瓶啤酒的大塑料杯,還壹口氣喝了兩瓶。完了也不放我走,送我去招待所休息,然後晚上五點換個遼寧老家,開始又壹輪啤酒大戰。我真的玩得很開心,並且在壹天結束的時候交了很多朋友。
鏡頭二:壹個礦井,晚上。客戶和我壹共六個人,其中機電礦長和另壹個患腦血栓的人只喝了壹杯左右,其余四個人(包括壹個大姐)把壹桶10斤的散裝白酒全部喝完,也創下了我壹次喝最多白酒的紀錄。
我在黑龍江工作了近十年,親身體驗了很多城市的酒文化。我只欣賞雙鴨山的酒文化,因為只有雙鴨山的濃酒,才蘊含著深厚的感情。無論是礦務局的很多朋友,還是用電信結交的很多朋友,尤其是嶺東秦家大院那幾十個家庭般的待遇,我每次去雙鴨山都有在家當遊子的切身感受。
雙鴨山玩的地方不多。記憶中最難忘的是金銀島之旅,讓我親眼見證了發生在中蘇之間的奪島之戰的歷史傷痕。之後去赫哲族家住了壹晚,在那裏不僅體驗了他們的民族風情,還品嘗了烏蘇裏江豐富的魚種,非常非常過癮。
今天回想起來,如果我知道我會留在這裏10年,我最後悔的就是沒有給自己的家買套房子。當時房價才幾百元壹平,現在漲了十幾倍,導致我居無定所,“無家可歸”。